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屬于什么會計科目?在稅務師考試中會考察到會計分錄,今天高頓小編和大家來講一講城建稅的會計分錄相關信息。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屬于什么會計科目?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1、月底計提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市維護建設稅
2、次月申報繳納
借:應交稅金-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屬于什么會計科目?

城市維護建設稅屬于二級會計科目,為了核算城市維護建設的應交及實交等情況,企業(yè)應設置“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期末貸方余額為尚未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建稅計稅依據(jù):

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根據(jù).原規(guī)定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chǎn)品稅、增值稅、營業(yè)稅三種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jù).1994年稅制改革后,改為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jù),是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
(1)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除外)
(2)補交的稅款
(3)免抵稅額
注意的問題:
(1)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的有:納稅人繳稅的"非稅"款項(滯納金、罰款)、進口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違法行為的經(jīng)濟制裁,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jù).
(2)作為計稅依據(jù)的的"三稅"稅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繳納,與稅款所屬期間無關.即查補稅款也應作為計稅依據(jù).
(3)免征或者減征"三稅"同時免征或者減征城建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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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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