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已經進入備考階段。2023內蒙古大學碩士研究生推免復試要求包含了學校概況、復試時間、復試原則、復試條件等重要信息,對于報考的同學有很大的參考意義。目前,2023內蒙古大學碩士研究生推免復試要求尚未發(fā)布,將在9月之前公布。高頓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2內蒙古大學碩士研究生推免復試政策的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內蒙古大學考研推免復試政策
內蒙古大學2022年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復試招生錄取工作已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接收推免碩士生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推薦免試就讀碩士研究生參與復試的各項政策。
一、復試工作原則
1、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質量意識,進一步樹立科學評價導向,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2、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全面考查,綜合評價;
3、切實加強監(jiān)督管理,維護公平公正,確保考生合法權益;
4、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規(guī)范管理要求,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學院成立由院領導牽頭、思想政治工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本學院復試工作。要在充分研究、集體決策的基礎上,按照相關規(guī)定制訂完善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要強化制度執(zhí)行,扎緊制度籠子,嚴防不正之風對于推免招生工作的干擾。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所有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
復試工作分為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業(yè)務能力考核兩部分,復試方案報研究生院備案,并于復試前公布。領導小組須認真審查申請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要加強對申請者本科階段學業(yè)成績的規(guī)范使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要對申請者的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論文(文章)、專利、競賽獲獎或原創(chuàng)性成果等要組織專家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有抄襲、造假、冒名或有名無實等情況。申請者材料經審核后填寫上報《內蒙古大學接收推免生資格初審表》。
3、各學科(專業(yè))成立接收推免生業(yè)務能力考核復試小組,具體負責業(yè)務能力考核的形式、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并組織實施。復試小組由3至5人組成,成員應為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學位者。須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無直系親屬申請推免生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復試考核內容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參與復試工作的有關人員應切實遵守保密工作原則。
4、學院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要求,結合考生報考情況,確定復試形式(現(xiàn)場或網上)。學院通知考生具體時間、形式、要求等并組織實施。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包括考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要強化對考生學術道德、專業(yè)倫理等方面的考核。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導師等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四、業(yè)務能力考核復試方式及要求
業(yè)務能力考核復試方式由接收推免生的學院自行確定。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的考生,應對其作為推薦免試主要依據的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yǎng)潛質進行重點考核。
業(yè)務能力考核復試小組現(xiàn)場獨立評分,面試小組秘書現(xiàn)場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視頻監(jiān)控資料和錄音錄像等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復試結束后須給出每位考生的復試成績(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五、復試結果的使用和相關事項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或業(yè)務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和業(yè)務能力考核結果,確定推免碩士生擬錄取名單和直博生建議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綜合學校生源狀況和各學科發(fā)展需要,確定各接收直博生專業(yè)實際招生名額以及直博生擬錄取名單。
六、監(jiān)督和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檢查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2、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申訴應在公示期內,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咨詢申訴。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大學西路235號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樓603辦公室
郵編:010021
電話:0471-4992114
郵箱:ndyjsyzsb imu.edu.cn
傳真:0471-4992114
七、擬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或業(yè)務能力考核任一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入學前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本文內容整理自內蒙古大學官網及研究生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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