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進入復試調劑,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23年考研復試時間及內容已經發(fā)布!建議各位同學及時關注報考院校發(fā)布的考研動態(tài),以免錯過重要信息。高頓考研為大家整理了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23年考研復試時間及內容的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我院2023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復試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政審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組織管理
在學院招生就業(y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成立相關復試組織機構,負責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制定、實施、督查等相關工作。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資格基本線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基本線如下:
學科門類 總分 單科 1
(總分=100)
單科 2
(總分>100)
083900 網絡空間安全 276 38 57
085400 電子信息 280 38 57
125200 公共管理 175 44 88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照相應學科門類的國家線總分降10分,單科線不降,且各類照顧政策不重復或累加享受。
(二)復試錄取辦法
各學科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1.2,擇優(yōu)錄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全日制(網絡空間安全、電子信息)考生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0.7+復試成績(折算為百分)×0.3,復試成績=復試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總分100分)×0.3+程序設計成績(總分100分)×0.1+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總分100分)×0.6;非全日制考生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0.7+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總分100分)×0.3;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復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2〕3號)第五十八條,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三)調劑辦法
1.基本條件。符合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相關報考條件。
2.公共管理專業(yè)調劑條件。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初試成績不低于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A類地區(qū)國家分數線。
3.網絡空間安全、電子信息專業(yè)調劑條件。一志愿報考全日制研究生,初試成績不低于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A類地區(qū)國家分數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總分降10分,
單科線不降。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應與擬調劑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如網絡空間安全、電子、通信、計算機等相關專業(yè),且初試考試科目應與我院公布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tǒng)考科目須為英語一、數學一)。
4.專業(yè)學位碩士考生不能調劑學術學位。
5.調劑正式報名以在研招網調劑平臺上報名為準,我院調劑報名時間擬定于4月6日,具體窗口期為00:00—14:00,過時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6.按照考生一志愿、調劑志愿先后順序進行分類排名錄取。
(四)復試報名方式
凡符合我院復試報名的學生(含調劑考生),在接到我院發(fā)出的復試通知后,按要求在指定地點完成線下復試報到,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得參加復試。
(五)復試費用
根據《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12〕1358號),參加復試考生每人需繳納復試費100元。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完成復試費繳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六)資格審查
收到復試通知的一志愿考生于4月2日前、調劑考生于4月7日前,在提交資格審查材料電子版(資格審核材料需為掃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請務必按以下順序整合到同一個PDF文檔中,PDF文檔以“考生姓名-報考專業(yè)”命名,在每項材料右上角標注材料序號和名稱),現場復試報到時提交原件。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材料要求如下:
1.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在一頁中呈現);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封面、個人信息頁以及學期注冊頁);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4.政審表(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完整,并加蓋相應公章);
5.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攻讀全日制(MPA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函(在職考生提供);
6.其他證明材料(如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執(zhí)行加分和照顧優(yōu)惠條件的考生,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注:政治審查在復試結束后進行,且在新生入學時再次進行學歷核驗和體檢,凡資格審查、政治審查、健康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或取消入學資格。
(七)復試內容及時間安排
1.網絡空間安全、電子信息復試。復試包括專業(yè)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心理健康測試三部分。專業(yè)能力測試考核專業(yè)目錄上指定的復試科目和程序設計內容。綜合能力測試考察學生英語能力、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分析能力、思想品德等。心理健康測試不計入復試成績,僅作為參考依據,不參評考生不予錄取。時間安排如下:
4月7日下午,復試報到,現場核驗材料。
4月8日,體檢、筆試、心理健康測試、機試。
4月9日,綜合能力測試。
注:考生在復試通知指定鏈接填寫復試專業(yè)科目選擇結果,學院將依據申請匯總情況,組織安排考生復試。
2.公共管理復試。復試包括綜合能力測試、心理健康測試兩部分。綜合能力測試考察思想政治理論、英語能力、管理學專業(yè)知識等。心理健康測試不計入復試成績,僅作為參考依據,不參評考生不予錄取。時間安排如下:
4月8日下午,復試報到,現場核驗材料。
4月9日,綜合能力測試。
四、錄取
公示無異議后,我院將組織政審,政審合格者,方可錄取,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錄取后不能按時入學的新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必須及時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否則不予保留。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發(fā)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zhí)行。另需符合:無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小數視力0.6)。
六、監(jiān)督
1.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紀委辦公室受理考生投訴,監(jiān)督電話:見官網。郵編:100070,通信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富豐路7號。
2.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見官網
文章來源: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研究生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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