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將首次針對土地出讓金展開大范圍審計的消息引發(fā)關注。在過去的13年間,土地出讓年收入增長超30倍,總額累計近20萬億元。部分地區(qū)土地出讓金占據地方財政“半壁江山”。去年,有些省份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甚至超過稅收收入。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分散在國土、土地儲備、財政等部門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除接受一些審計外,大多“封閉運行”,導致違規(guī)不斷、腐敗滋生。
  全國賣地去年首超4萬億
  正在各地鋪開的土地出讓金審計,被寄予“摸清家底”的眾望。國土資源部數(shù)據顯示,全國土地出讓價款從2001年的1296億元,到去年首次超過4萬億元,13年間增長超30倍,總額累計達19.4萬多億元。
  長期以來,各地土地出讓金因收支明細處于公眾監(jiān)管視野之外、去向不明而飽受詬病。
  湖北省人大代表王培樹說,每次開地方“兩會”,針對全省上千億元的土地出讓金管理情況,政府都沒有專題報告,也沒公開說明,最多只在財政預算中有個籠統(tǒng)總數(shù),沒法詳細了解。
  事實上,判斷土地出讓金是否合理使用,并非無規(guī)可依。國務院辦公廳2006年出臺相關規(guī)定,明確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fā)、支農、城市建設等方面。
  記者梳理自2009年至2013年財政部公布數(shù)據發(fā)現(xiàn),最近5年間,國有土地出讓金支出總額達13.49萬億元,其中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fā)、城市建設三項占比超過八成。
  多市挪用出讓金建樓堂館所
  財政部公布的數(shù)據只能看出全國土地出讓金開支大體走向,在基層實際情況中,違規(guī)使用并不少見。審計署曾在2008年和2010年先后公布對部分地區(qū)土地出讓金的審計調查結果。2008年公告顯示,11個城市違規(guī)使用出讓金83.7億元,其中挪用于建樓堂館所和彌補經費等52.3億元,出借和對外投資等31.4億元;2010年公告顯示,抽查的13個市有7個市支出2.1億元,用于彌補國土、城建等部門工作經費不足;有4個市違規(guī)支出2.38億元,用于建設、購置辦公樓、商務樓等。此后,審計署再未公開涉及土地出讓金方面的審計信息。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盡管各地土地出讓金收支大多增長迅猛,但能把這項“政績”說清楚的部門和干部卻“很難找”。
  “體外循環(huán)”滋生四大亂象
  巨額的土地出讓金,除偶爾接受審計調查外,通常情況下處于地方“自己管自己”狀態(tài),這令“土地賬”難免成為一本“糊涂賬”,由此滋生四大亂象:
  ———做高成本。土地出讓金收益部分需按比例提取用于教育、農田水利支出,還需與上級財政分成。因此,一些地方為減少收益部分固定支出,拼命做高土地出讓中的征地拆遷、土地開發(fā)成本,極端情況甚至能將土地出讓做成“負收益”。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fā)展與環(huán)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說,地方政府做高土地出讓成本,最常用的手法是將出讓地塊周邊綠化、道路建設,打包塞進土地開發(fā)支出,而這些支出本應由地方財政另外投入。
  ———體外循環(huán)。盡管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土地出讓金收支全額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審計署2010年的審計公告卻顯示,11個市的674 .8億元土地出讓收入,未按規(guī)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征收總額的20 .1%。
  武漢市近期審計查出,當?shù)匾患铱萍壥聵I(yè)單位,將屬于土地出讓金性質的項目建設用地補償資金,存入自行開設的11個銀行賬戶內,兩年來沉淀資金9 .8億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說,很多土地招拍掛后,出讓收入被瞞天過海,在過渡賬戶內長期“體外循環(huán)”,甚至成為地方政府或部門機構的“小金庫”。
  ———侵占挪用。有的地方土地出讓金賬戶長期脫離監(jiān)管,直接成為少數(shù)主要領導的“私房錢”,隨意侵占挪用。
  ———減免尋租。一些土地招拍掛出讓后,開發(fā)商只繳納保證金就開始用地,余款長期拖欠不繳,或能協(xié)商減免。(文章來源: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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