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友情提示,*7德陽稅務會計實務相關內容可交換債的入賬技巧總結如下:
  2009年7月24日,健康元發(fā)布公告,將發(fā)行以麗珠A股做擔保的可交換債。首嘗螃蟹的健康元,將沉寂半年之久的可交換債重新吸引至公眾視野中。由于可交換債在我國市場出現得較晚,與金融工具相關的會計準則未能對其會計處理作出明確規(guī)定,只能為其會計核算提供依據。本文試圖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和《企業(yè)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的規(guī)定,深入剖析可交換債的會計實質,并以實例說明其會計核算。
  可交換公司債券是上市公司股東發(fā)行的一種特殊的債券,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可交換債在發(fā)行的時候規(guī)定了到期轉換的價格,債權人可以根據市場行情把債券轉換成股票,也可以把債券持有到期收回本金并獲得利息;同時,發(fā)行人在股價低于換股價一定期限的情況下可以修正換股價,并承擔股價大于換股價一定期限的情況下提前贖回債券的義務。
  可交換債與可轉換債本質上沒有區(qū)別,都是債券嵌入了看漲期權、修正轉股期權、贖回期權、回售期權等形成的復雜金融衍生品,但可交換債與可轉換債最重要的區(qū)別在于換股來源不同,前者來源于發(fā)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來源于發(fā)行人本身發(fā)行的股票。
  從會計核算上來講,可交換債可簡單地理解成“買債券送權證”的創(chuàng)新品種,是由主合同(債務合同)和嵌入衍生工具(認股權)構成的混合工具,其中,認股權是指在未來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照規(guī)定的協議價買賣股票的選擇權證明,根據買或賣的不同權利,可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
  因此,發(fā)行可交換債時,發(fā)行人的會計核算主要涉及以下問題:
  一是轉換權應確認為權益工具還是債務工具,即在初始確認時應將可交換債包含的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將負債成份確認為負債(應付債券),將權益成份確認為資本公積。
  二是如何將發(fā)行總價在兩項金融工具之間分攤,確定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山粨Q債中的認股權,應當按照可交換債發(fā)行價格,減去不附認股權且其他條件相同的公司債券公允價值后的差額,確認一項權益工具(資本公積)。上述不附認股權且其他條件相同的公司債券公允價值,在實務中常采用負債成份的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因此,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將負債成份的未 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確定負債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再把發(fā)行價格總額扣除負債成份折現值后的差額確認為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即企業(yè)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交換債包含的負債成份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交換債(面值)”科目:按可交換債包含的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與面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交換債(利息調整)”科目;按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三是交易成本的處理。按上述第二條確定的公允價值將交易成本分攤,其中分攤到權益部分沖減資本公積,分攤到債務部分則隨著實際利率法下利息的計提一并考慮。
  四是債務部分按實際利率法攤銷,并確認相關利息費用。對于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fā)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財務費用。
  【例】健康元經批準于2X09年X月X日發(fā)行以麗珠集團A股股票為擔保和交換標的的可交換債,共發(fā)行7億元,款項已收存銀行,債券票面年利率為1.8%,期限為6年,利息按年支付,到期一次還本。
  本次可交換債按面值發(fā)行,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共發(fā)行70000萬張債券,同時每張債券的認購人可以獲得公司派發(fā)的5份認股權證,即認股權證數量為350000萬份,債券所附認股權證按比例向債券的認購人派發(fā)。假設健康元發(fā)行可交換債時二級市場上與之類似的無轉換權的債券市場利率為4%(注:本案例根據健康元發(fā)布的公告進行編寫,如有不符,則是為了核算簡便起見進行的假定)。
  可交換債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700000000×1.8%×(P/A,4%,6)+700000000×(P/F,4%,6)=12600000× 5.2421+700000000×0.903=619260460(元)
  可交換債中利息調整:負債成份面值700000000-負債成份公允價值619260460=80739540(元)可交換債中認股權的公允價值=發(fā)行價格總額700000000-負債成份公允價值619260460=80739540(元)
  2X09年X月X日,健康元發(fā)行可交換債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700000000
  應付債券——可交換債(利息調整)      80739540
  貸:應付債券——可交換債(面值)        7000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073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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