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連續(xù)發(fā)布《關于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對成品油等產品消費稅政策進行調整。同時,財政部還下發(fā)《關于停止征收成品油價格調節(jié)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范資源稅費制度。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后,我國首度調整成品油消費稅。
  對此,業(yè)內專家表示,這次調整成品油消費稅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促進節(jié)能減排,且今后還會有更多對高耗能、高污染消費項目的稅收調整。
  連發(fā)三個文件大幅調整消費稅政策
  據悉,近年來,我國經濟建設與資源環(huán)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節(jié)能減排工作任務艱巨。一方面,隨著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對石油的需求不斷增加,但由于資源匱乏,我國已逐漸成為世界*9大石油進口國,目前的對外依存度已接近60%。同時,我國的石油利用效率低、單耗水平高、浪費現象嚴重。另一方面,隨著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耗油量的急劇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加重。目前我國相當一部分城市受到較大范圍、較長時間的嚴重霧霾天氣困擾,極大地影響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質量。
  當前國際市場能源供需環(huán)境較為寬松,石油價格持續(xù)下跌,此時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不僅可以促進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石油資源節(jié)約利用,同時還可以確保不因提稅而導致油價上漲。此外,將不宜繼續(xù)征收消費稅的小排量摩托車等部分品目取消征收消費稅,也是我國改革和完善消費稅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能夠增強消費稅引導生產和消費、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
  具體來看,根據《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將在現行基礎上提高0.12元/升至1.12元/升;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在現行基礎上提高0.14元/升至0.94元/升,其中航空煤油繼續(xù)暫緩征收。這幾項政策已于11月29日起執(zhí)行。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此次在提高汽、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同時,也相應提高石腦油、溶劑油等產品的單位稅額,主要考慮是:一方面,這符合調節(jié)資源類產品消費、促進節(jié)能減排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其他成品油經過簡單加工,便可變?yōu)槠?、柴油,如果不相應提高上述成品油的單位稅額,將會造成較大的稅率差異,可能沖擊正常的油品市場秩序,出現偷稅逃稅等問題。
  而《關于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共有四項:一是取消氣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車消費稅,氣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車繼續(xù)分別按3%和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二是取消汽車輪胎稅目;三是取消車用含鉛汽油消費稅,汽油稅目不再劃分二級子目,統(tǒng)一按照無鉛汽油稅率征收消費稅;四是取消酒精消費稅,“酒及酒精”品目相應改為“酒”,并繼續(xù)按現行消費稅政策執(zhí)行。這部分政策調整已于12月1日起執(zhí)行。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稱,取消小排量摩托車、汽車輪胎、酒精等產品的消費稅,主要考慮到:一是小排量摩托車已經成為縣以下城鎮(zhèn)居民和農村居民的代步工具,取消小排量摩托車的消費稅可以有效減輕這部分中低收入群體的負擔。二是汽車輪胎和酒精主要用于工業(yè)生產和交通運輸工具,取消征稅可以有效消除重復征稅,降低相關產業(yè)的生產成本。三是國家從2000年已禁止生產、銷售車用含鉛汽油,其他含鉛汽油產銷量極少,將含鉛汽油與無鉛汽油分別征稅已無實際意義。
  此外,為進一步規(guī)范資源稅費制度,《關于停止征收成品油價格調節(jié)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自12月1日起,各地區(qū)停止在成品油批發(fā)、銷售環(huán)節(jié)征收價格調節(jié)基金。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能所需的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锻ㄖ芬?,各地區(qū)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本通知規(guī)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zhí)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xù)收費。對不按規(guī)定停止征收成品油價格調節(jié)基金的,各級財政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并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成品油稅負不高 稅收將用于補貼新能源項目
  據了解,一般而言,成品油稅負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轉稅占油品含稅零售價格的比重來衡量的。成品油稅負水平取決于多種因素,是與各國的資源稟賦程度、經濟發(fā)展水平及環(huán)境保護要求等相適應的。從國際上看,歐盟等發(fā)達國家由于人口密度大,油品的稅負也較重,其汽油、柴油流轉稅稅負分別為56%和50%。亞洲國家中,日本的汽油、柴油流轉稅稅負分別為42%和30%,韓國的汽油、柴油稅負分別為52%和43%。雖然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成品油稅負偏低,但這幾個國家的特點都是地廣人少,環(huán)保壓力不那么大。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我國成品油產品的流轉稅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額后,汽油、柴油流轉稅稅負將分別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對主要用油行業(yè)和居民消費會增加一些稅負,但仍明顯低于歐盟國家的稅負水平。總體上,當前稅負水平是與我國現實經濟狀況和長遠發(fā)展戰(zhàn)略相適應的。此外,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后,國家將繼續(xù)落實和完善對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yè)的補貼政策。
  統(tǒng)計顯示,2013年我國汽油消費量為9 419萬噸,約合1 290億升,柴油消費量為1.7億噸,約合2 000億升。以此數據測算,此次消費稅上調后,每年的汽、柴油消費稅將增加400多億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還表示,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后形成的新增收入,將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tǒng)籌安排,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增加治理環(huán)境污染、應對氣候變化的財政資金。二是用于促進節(jié)約能源,鼓勵新能源汽車發(fā)展。
  據悉,我國現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為“取之于油、用之于電”。2009年1月,在國內外油價出現階段低谷期時,成品油消費稅正式出臺,連同相應增加其他稅費收入一起,具有專項用途,由國庫部門根據財政部核定的比例自動劃轉中央財政;2009年2月,財政部、科技部聯(lián)合出臺了《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范了新能源汽車補助政策資金的管理辦法,并確立了以成品油消費稅補貼新能源汽車的模式。
  近日,財政部、科技部等部委又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意在堅定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決心,破除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心頭的*5疑慮———充電難問題。但是,新的獎勵資金是增加了財政支出,而此時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則能進一步增加后續(xù)支持資金來源。
  國家開發(fā)銀行前副行長劉克崮稱,我國大氣污染的問題已經不再是點狀出現,而是連成了片,全面爆發(fā)。過去政府部門對此重視得不夠,但現在環(huán)境巨大的壓力已經擺在面前。未來高能耗、高資源消耗的產品都會付出更多成本,也就是說都必須提高價格。
  劉克崮還表示,此次消費稅政策的調整還遠沒有到位,今后還會繼續(xù)調整更多產品的消費稅稅率,尤其是那些資源性以及高耗能而且還污染環(huán)境的消費。
  其實,從1994年我國消費稅的開征之日起,這個稅收項目就帶有鮮明的傾向。“我們的消費稅開征比較晚,出臺的時候主要就是針對成品油、煙酒。”劉克崮說,“理由非常簡單,成品油是明顯的資源性產品,其消費會造成環(huán)境壓力。煙酒則消耗了太多的土地資源、水資源,消費之后還會對消費者造成健康上的損害。針對這樣的商品,必須要有引導。”
  數據顯示,成品油、煙、酒、小汽車是我國消費稅收入的主要來源。2009年這幾個品目的消費稅收入約占消費稅總額的98.5%,2012年卷煙和成品油消費稅收入占消費稅總收入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