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15年6月2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銷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經(jīng)發(fā)出,每件成本為60元。合同約定丙公司應按每件100元(不含增值稅)對外銷售,甲公司應按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至月末丙公司對外實際銷售1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700元,款項已經(jīng)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時,向丙公司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2015年6月份應確認的收入的金額為()元。
A.20000
B.10000
C.9000
D.0
【正確答案】B
【知識點】銷售商品收入的計量
【答案解析】支付手續(xù)費方式委托代銷商品時,委托方在發(fā)出商品時通常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在收到受托方開出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受托方應在商品銷售后,按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方法計算確定的手續(xù)費確認收入,則甲公司2015年6月份應確認的收入的金額=100×100=10000(元),同時確認銷售費用的金額=100×100×1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