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級職稱答疑:有限合伙人的責任承擔

  【原題】多項選擇題
  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A有限合伙企業(yè),甲為有限合伙人,乙、丙為普通合伙人。后A企業(yè)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表述正確的有( )。
  A.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B.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償全部債務
  C.債權人可以要求乙、丙清償全部債務
  D.若A企業(yè)依法被宣告破產的,乙、丙對該債務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ACD
  知識點:合伙企業(yè)的解散和清算
  答案解析:
  (1)選項ABC:合伙企業(yè)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償;(2)選項D:合伙企業(yè)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請問是不是只有在合伙企業(yè)被宣告破產后仍不能清償債務時,有限合伙人才可以以自己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