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某企業(yè)集團的一個投資中心,X是甲公司下設的一個利潤中心,相關資料如下:
資料一:2012年X利潤中心的營業(yè)收入為120萬元,變動成本為72萬元,該利潤中心負責人可控固定成本為10萬元,不可控但應由該利潤中心負擔的固定成本為8萬元。
資料二:甲公司2013年初已投資700萬元,預計可實現(xiàn)利潤98萬元,現(xiàn)有一個投資額為300萬元的投資機會,預計可獲利潤36萬元,該企業(yè)集團要求的最低投資報酬率為10%。
要求:
(1)根據(jù)資料一,計算X利潤中心2012年度的部門邊際貢獻。
(2)根據(jù)資料二,計算甲公司接受新投資機會前的投資報酬率和剩余收益。
(3)根據(jù)資料二,計算甲公司接受新投資機會后的投資報酬率和剩余收益。
(4)根據(jù)(2)、(3)的計算結果從企業(yè)集團整體利益的角度,分析甲公司是否應接受新投資機會,并說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1)部門邊際貢獻=120-72-10-8=30(萬元)
(2)接受新投資機會前:
投資報酬率=98/700×100%=14%
剩余收益=98-700×10%=28(萬元)
(3)接受新投資機會后:
投資報酬率
=(98+36)/(700+300)×100%=13.4%
剩余收益
=(98+36)-(700+300)×10%=34(萬元)
(4)從企業(yè)集團整體利益角度,甲公司應該接受新投資機會。因為接受新投資機會后,甲公司的剩余收益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