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jīng)濟師《經(jīng)濟基礎知識》是考試的公共科目,分為經(jīng)濟學基礎、財政、貨幣與金融、統(tǒng)計、會計和法律六部分,共37章,下面分享第三十四章物權法律制度在2022年考試中出現(xiàn)的真題。

  《經(jīng)濟基礎知識》真題練習

  1.當事人要轉移房產(chǎn)的產(chǎn)權,但是目前條件不滿足,可以進行()。
  A.預告登記
  B.變更登記
  C.轉移登記
  D.首次登記
  2.適用善意取得的是()。
  A.房屋
  B.記名證券
  C.麻醉品
  D.槍支彈藥
  3.根據(jù)《物權法》,下列財產(chǎn)中,可以抵押的有()。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宅基地使用權
  C.生產(chǎn)設備
  D.正在建造的船舶
  E.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
  考點:第三十四章—擔保物權
  4.所有權的特征包括().
  A.獨占性
  B.單一性
  C.全面性
  D.期限性
  E.彈力性
 ?。ㄒ陨蟽热輥碜?022年11月13日上午經(jīng)濟基礎第三場)
  >>答案和考點<<
  1.參考答案:A
  解析:預告登記是指在當事人所期待的不動產(chǎn)物權變動所需要的條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時,即權利取得人只對未來取得權利享有請求權時,法律為保護這一請求權而為其進行的登記。
  考點:第三十四章-物權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2.參考答案:A
  解析:對于善意取得的范圍,只有不動產(chǎn)和動產(chǎn)中的委托占有物才能夠構成善意取得制度,由于欺詐行為所取得的除1、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2、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3、對方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4、對方取得詐騙財物系源于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外,其他都可以適用。贓物與遺失物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考點:第三十四章-所有權的取得與消滅
  3.參考答案:ACDE
  解析:《民法典》第395條規(guī)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chǎn)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chǎn)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chǎn)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船、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chǎn)。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chǎn)—并抵押。
  考點:第三十四章—擔保物權
  4.參考答案:ABCE
  解析:(1)所有權特征包括獨占性: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不允許其他任何人加以妨礙或侵害。(2)全面性:所有人對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完整權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種物權形式。(3)單一性:所有權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的權利。存續(xù)性:一般而言,財產(chǎn)所有權一經(jīng)合法獲得,就可以永久存續(xù)。(4)彈力性:所有權的各項權能可以通過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約定的方式同作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
  考點:第三十四章-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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