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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財經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
 ?。ㄒ唬驮嚪謹稻€確定與調劑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各專業(yè)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和招生計劃,確定學校最低復試分數線,詳見《2023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各學院(中心、所)根據第一志愿上線情況,確定需要調劑的專業(yè)和計劃,按照《云南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調劑考生。
 ?。ǘ驮嚳忌麊未_定和查詢
  按照差額復試原則,各學院(中心、所)依據各專業(yè)的招生計劃數和一般不低于120%的復試差額比例,從滿足《2023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分擇優(yōu)確定復試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通過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調劑考生復試名單通過各學院(中心、所)網站或“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tǒng)”)查詢。
 ?。ㄈ驮嚂r間安排
  復試時間:3月底至4月20日,其中第一志愿于4月6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2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四)復試方式
  學院(中心、所)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F場復試須滿足云南財經大學疫情防控要求。云南財經大學網絡遠程復試采用的平臺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研招遠程面試系統(tǒng)”。具體復試方式及要求詳見各學院(中心、所)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ㄎ澹驮嚱Y果公布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中心、所)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審定復試結果后,報研究生院,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由各學院(中心、所)進行公布。
 ?。M錄取原則及公示
  1.擬錄取原則
 ?。?)各學院(中心、所)依據提前公布的各招生專業(yè)(或方向)的招生名額:
  ①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從第一志愿(不含校內調劑考生)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擇優(yōu)錄取。
 ?、谌粼搶I(yè)(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錄取后仍有招生名額剩余,則按總成績擇優(yōu)擬錄取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
  若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若復試成績仍相同,則各學院(中心、所)根據專業(yè)特點確定初試總分、科目依次擇優(yōu)順序(如:初試總分、思想政治、管理類聯(lián)考綜合能力、外語、業(yè)務科1、業(yè)務科2),具體要求詳見各學院(中心、所)復試錄取實施細則。非全日制專業(yè)只按定向就業(yè)方式錄取。
 ?。?)以下情況考生不予錄取:
 ?、僬嗡刭|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趶驮嚦煽儾患案?。
  ③同等學力加試單科成績不及格。
  2.擬錄取公示
 ?。?)體檢不合格以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擬錄取資格,不列入擬錄取公示名單。
 ?。?)擬錄取考生名單由學校公示,公示時間為十個工作日。
  (3)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審核、錄取并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ㄆ撸w檢
  1.體檢要求
  云南財經大學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體檢項目
 ?。?)五官科:視力/矯正視力;
 ?。?)外科:身高、體重、淋巴、甲狀腺、脊柱;
 ?。?)內科:血壓、發(fā)育及營養(yǎng)情況、神經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臟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心電圖;
 ?。?)化驗檢查:肝功、腎功、血糖測定;
  (6)胸部X透視(肺結核)。
  3.體檢其他注意事項
  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在學院(中心、所)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近2個月內(按提交截止時間計算)的體檢報告,提交截止時間詳見各學院(中心、所)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二、復試錄取工作要求與注意事項
 ?。ㄒ唬┎捎镁W絡遠程復試方式的學院(中心、所)應提前組織工作人員和考生進行模擬演練,考生須配合學院(中心、所)開展各項復試準備工作,拒不配合者,學校有權取消其復試資格。
 ?。ǘ﹪栏駨驮囐Y格審查。學院(中心、所)在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明確復試資格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截止時間。重點對復試考生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1.考生身份
  審查身份證、準考證,重點審查復試考生身份是否相符。
  2.考生初試考試成績
  審查考生初試考試成績是否達到學校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學歷學籍
  審查考生學歷學籍是否真實,可審查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或學籍注冊備案表。
  4.審查畢業(yè)年限及畢業(yè)專業(yè)
 ?。?)學歷為高職高專畢業(yè)的考生,畢業(yè)須滿兩年或以上(從畢業(yè)后到錄取2023年9月1日)。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項目管理)等碩士,研究生畢業(yè)須滿2年或以上;本科畢業(yè)須滿3年或以上;高職高專畢業(yè)須滿5年或以上(從畢業(yè)后到錄取2023年9月1日)。
 ?。?)法律(法學)考生高校畢業(yè)專業(yè)須為法學專業(yè)(代碼為0301)。
  (4)法律(非法學)考生高校畢業(yè)專業(yè)須為非法學專業(yè)(代碼非0301)。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報考類別須為定向就業(yè),且須提供定向協(xié)議書和戶口冊復印件。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考生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7.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政策加分的考生,須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并由學院(中心、所)收齊后,報學校統(tǒng)一審核。
  8.考生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取消復試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ㄈ┛忌殗栏癜凑諏W校和各學院(中心、所)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復試中不得錄音、錄像、直播、錄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對外發(fā)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
  三、復試考核內容與成績計算
  (一)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yè)綜合測試
  重點考核專業(yè)理論知識和知識結構。
  2.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主要測試專業(yè)英語、聽力和口語。
  3.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測試
  結合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科研潛力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yè)滿兩年的高職高專、普通高校本科結業(yè)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須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加試由學院(中心、所)自行組織,每門課程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試題可采取綜合性、開放性多種形式,具體方式詳見各學院(中心、所)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5.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項目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學院(中心、所)在復試期間進行組織,考核形式由各單位自主確定,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6.思想政治審查
  全面審查考生的政治表現、遵紀守法等內容??刹捎妹嬖嚮蚝{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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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
  2.所有成績計算應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3.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外語測試成績×20%+專業(yè)綜合測試成績×60%+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審計、旅游管理以及項目管理等初試考試科目為管理類聯(lián)考專業(yè)的復試成績由外語測試成績、專業(yè)綜合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以及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四項內容構成,各項成績所占復試成績比例由各學院(中心、所)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根據本學科和專業(yè)特點自行確定后,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在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公布。
  4.同等學歷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科目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
  5.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60%+復試成績×40%。
  四、復試費用標準
  復試費:10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考生加收80元/人。
  五、監(jiān)督與復議
 ?。ㄒ唬驮囦浫」ぷ髌陂g,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到復試現場或通過網絡巡查平臺進行巡查。
 ?。ǘ└鲗W院(中心、所)應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復試錄取工作。各單位紀委書記(紀委委員)須全程監(jiān)督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凡違反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ㄈ┛忌鐚驮嚱Y果有疑問,可在學院(中心、所)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復核申請(具體參考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違規(guī)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不得作為復議材料。
 ?。ㄋ模┛忌绨l(fā)現復試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可在2023年4月25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投訴和反映。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投訴進行核實,并及時做出相應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871-65128174
  郵箱:yzb@ynufe.edu.cn
  地址:云南財經大學致遠樓208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學校紀檢處
  電話:0871-65114879
  郵箱:yncjdxjw_jsc@sina.com
  以上內容整理自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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