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ST大地(綠大地)前任董事長何學葵及財務總監(jiān)蔣凱西兩人因財務造假受到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處罰。
昨日,同樣深陷造假事件的萬福生科(300268,股吧)由于“材料不全”,受到深交所兩次公開譴責,面臨退市風險。近日,勤上光電(002638,股吧)也被媒體曝光涉嫌造假。
據悉,2012年底,證監(jiān)會通報了對2403家上市公司2011年年報審核結果,在滬深交易所關注的9503個問題中,財務會計問題比例高達58%,會計信息失真占比*6,達27%。
南方日報記者 賈肖明
彭子英 方鎮(zhèn)彬
綠大地財務數(shù)據失真被處罰
2011年9月,綠大地因涉嫌欺詐發(fā)行罪、違規(guī)披露重要信息罪,在昆明市官渡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證監(jiān)會對綠大地的處罰通知,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以及年報中虛增資產、虛增業(yè)務收入的行為,證監(jiān)會責令*ST大地改正并處以60萬元罰款,并給予原董事長何學葵、原財務負責人蔣凱西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
2013年2月9日,昆明中院向綠大地下發(fā)的《刑事判決書》中,認定*ST大地犯欺詐發(fā)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判處罰金1040萬元;判處何學葵有期徒刑10年,其他相關責任人均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0萬元的處罰;時任獨立董事鄭某也并罰款10萬元。
萬福生科深交所兩次公開譴責造假
無獨有偶。2012年11月22日,深交所首次對萬福生科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的情況公開譴責,稱萬福生科在2012年半年度報告中虛增營業(yè)收入1.88億元,虛增營業(yè)成本1.46億元、虛增凈利潤4023.16萬元。且上述數(shù)據金額較大,且導致公司2012年上半年財務報告盈虧方向發(fā)生變化。
2013年3月15日,深交所再次發(fā)表公告,公開譴責萬福生科的造假行為。公告稱,萬福生科在2008至2011年期間存在財務數(shù)據虛假記載情形,累計虛增收入7.4億元左右,虛增營業(yè)利潤1.8億元左右,虛增凈利潤1.6億元左右。
勤上光電媒體質疑其“虛假上市”
勤上光電是東莞市的一家上市公司,亦被譽為國內LED半導體照明*9股。早在上月25日,就已經有媒體質疑勤上光電“虛假上市”。
該公司在3月1日發(fā)布正式公告,對媒體所質疑的相關內容做了逐條回應,否認了與客戶之間存在關聯(lián)關系和利益輸送。
3月25日,再有媒體跟進,質疑勤上光電造假上市,稱該公司在2011年上市之前,由公司內部員工在外成立公司,再向勤上光電采購并成為大客戶,進行虛構銷售,這些情況均在招股說明書中被隱瞞,涉嫌造假上市。
勤上光電董秘韋莉昨日向本報記者表示,“我們需要做進一步調查核實,才能給予詳細和全面的回應。”
聲音
要增加造假者的違法成本
相較于綠大地IPO募集的3.46億元,何學葵通過上市獲得的上億身家,不少投資者認為證監(jiān)會及法院對綠大地和相關負責人的處罰太輕,起不到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作用。
圓融方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冉蘭表示,投資者對于新股要保持理性態(tài)度,提升自我保護意識,不要盲目追新股,上市一段時間后,其業(yè)績自然顯出原形,然后再做判斷。
被譽為“中國證券市場中小股東維權*9人”的嚴義明律師認為,由于立法方面的原因,證監(jiān)會無法對上市公司處以足夠力度的處罰,所以開出的相關罰單往往“罰不當過”。嚴義明還指出,投資者可以通過民事起訴的方式,依法向危害自身利益的上市公司要求賠償。
嚴義明指出,要增加造假者的違法成本,用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一同追究,大大提升造假者的違法成本,減少危害投資者利益情況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