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聞南紡股份連續(xù)五年造假,虛構利潤高達3.4億元,最終被證監(jiān)會給予警告處理,并罰款50萬元了事。真是天下一樁怪事、奇事。證監(jiān)會對于這樣的企業(yè),在制度設計層面,居然還會留下一道口子,讓其不退市。對此,我完全可以說,證監(jiān)會從來就沒有認真對待過上市公司退市問題。天天在臺上喊著要完善退市制度,其實是喊給大伙聽的,從根子上還是盡量保護那些只能依靠財務造假才能繼續(xù)在證券市場上“混”的上市公司。
  南紡股份造假的詳情為: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五年時間里,分別虛構利潤3109.15萬元、4223.33萬元、15199.83萬元、6053.18萬元和5864.12萬元。如果扣除虛構的利潤,這五年的利潤分別為-668.65萬元、-1430.59萬元、-13620.47萬元、-4470.40萬元和-5969.01萬元。這意味著,正常情況下,A股市場或早已沒有了南紡股份這家上市公司了。但由于連續(xù)造假,南紡股份卻還能存留至今,這樣是不是證監(jiān)明擺著想告訴大家,只要依靠財務造假,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就可以永遠不退市了,真SHIT!
  你再聽聽證監(jiān)會新聞發(fā)言人的聲音:“證監(jiān)會已充分關注到市場對南紡股份追溯調整后連續(xù)虧損是否應直接退市的討論,將以維護投資者利益為中心,繼續(xù)研究完善退市制度,建立市場化、法制化和常態(tài)化的退市機制。”研究了多少年啊,真是研究個“屁”也研究透了!退市制度不是研究的問題,而是愿不愿意真正去執(zhí)行的問題。目前證監(jiān)會就是想逼住這個“屁”,不想放出來!不然,怎么會不將“追溯重述導致連續(xù)3年及3年以上連續(xù)虧損”作為直接退市的情形呢?
  目前南紡股份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五年時間里虧得一塌糊涂,我就有理由懷疑該公司2012年、2013年連續(xù)兩年盈利的真實性。
  我以前一直講過,不少審計上市公司年報的CPA壓根就不是什么“經濟警察”而是“利益幫兇”。我這個人一直不說瞎話,這是有根據的。可以說,目前上市公司年報審計聘任制度存在著嚴重的缺陷。上市公司管理層由被審計人變成審計委托人,決定著審計人的聘用、續(xù)聘、收費等,完全成了事務所的“衣食父母”。上市公司的要求,就是委托人的意愿,事務所必然“食君之祿,分君之憂”,其審計結果便是委托人意志的體現。再說本質上事務所是將審計業(yè)務當成一門生意來做的。上市公司是它的客戶,審計業(yè)務是它的一筆生意,上市公司是甲方,會計師事務所是乙方,到底誰該聽誰的,一看就明白。
  至于獨立董事制度,就更好玩得不行了。不要再說獨立董事是花瓶,是裝點了,其實全是一個個利益共同體,詳情我在這里就不再解說了,給那些不負責任的獨立董事們留點面子吧。
  除了財務數據造假外,南紡股份還存在偽造出口單證騙取出口退稅。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認定南紡股份2010-2011年出口貨物單證中,54份備案單證為虛假,被查出的騙稅金額超過1000萬元。而在偽造虛假出口單證的案件中,根據現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250萬元以上的就屬“數額特別巨大”,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為什么現在沒人去查處,為什么不要移交司法機關。
  南紡股份連續(xù)5年大規(guī)模虛構利潤,而其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連續(xù)5年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外部審計和時任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都沒有任何監(jiān)督作用,這是上市公司治理全面失敗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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