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張涉及1000萬元的發(fā)票沒有到位,廣州地稅局的兩位稅管員在廣州一家公司查了近5個月的賬,直至近期才結束。這讓當地很多中小企業(yè)的財務人員壓力倍增。
  2012年以來,受經濟放緩及結構性減稅等多重因素影響,廣東省財政收入增幅較上年同期回落明顯。
  據統計,2012年上半年廣東省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2994.34億元,同比增長8.64%,僅高于2009年金融危機時的水平,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的歷史次低點,增幅也低于全國14.4%的平均水平。于是稅務部門針對中小型企業(yè)的稅務監(jiān)管日漸嚴厲。
  多余預繳稅企業(yè)遭遇查賬
  對于剛預繳申報完今年第三季度公司所得稅款的廣東一家建筑公司財務經理劉女士來說,能在每季度預繳申報稅款時,多跟稅務機關爭取點,預繳時少申報一點稅款就意味著年底在進行全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能為公司多爭取點利益。
  她向《中國經營報(微博)》記者透露,假如今年全年建筑工程應實際繳納的所得稅是500萬元,而稅務局全年預征了600萬元,那項目完工后合并納稅進行年終清繳,預征的多余稅款公司基本上也“不敢”要回來,只能將多余稅款轉到下一年度。
  “你想要拿回來,也可以,走申訴流程吧。這申訴過程很復雜,往往讓你得不償失。”劉女士表示。而按規(guī)定多余稅款可以劃入來年抵扣,但這會占用公司資金,也會加重財務負擔。
  “公司如果去稅務機關申訴,稅務機關會以公司少報利潤等為由,跟公司慢慢查賬,所有收入支出憑證都要拿出來,哪些不可以抵扣,哪些是假發(fā)票等,到這一步公司會很麻煩,”劉女士表示,況且建筑企業(yè)往往在多地開展項目,如果因為某個項目而動全盤的話是很不劃算的事情。
  《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yè)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想讓稅務局給你辦退稅,那不是自找麻煩嘛。”對于廣州某創(chuàng)意策劃公司的負責人張慶來說,今年確實在納稅申報方面比較“多事”,因為早在今年第二季度,每年例行的匯算清繳中,張慶遭遇到*9次查賬。
  查賬是因為張慶在今年5月份提交的匯算清繳報告中,出現了經營虧損。其公司在2011年上半年度有經營利潤,而在下半年以及年底的經營中,出現嚴重虧損現象。
  于是在匯算清繳中,賬面顯示年度虧損,因此去年上半年繳納的所得稅,屬于多繳部分,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向稅務部門申請退稅,但張慶并沒有申請退稅,他依然受到了稅務部門的查賬,原因是下半年出現了虧損。
  記者了解到,特別是今年4月份,廣東省收入僅增長7.4%,同比回落13.89個百分點。以往稅收收入多次位列全國*9的廣東省,今年上半年在各省市稅收收入中僅位列第27位。
  但在廣東省稅務部門嚴格納稅征管下,今年下半年廣東地方財政收入情況明顯好轉。
  10月份,廣東省財政廳發(fā)布的今年前三季度廣東省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支情況顯示,1~9月,廣東省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4543.68億元,同比增長11.05%,比上半年8.64%的同比增幅提高2.41個百分點。當記者致電廣州市地稅局辦公室負責人詢問此事時,該負責人表示暫時無法回復。
  一張發(fā)票引來“駐點查稅”
  同為廣州某集團旗下一家建筑公司的會計趙霖在今年年初從西安調到廣州,這讓他對廣東省的查稅力度感觸頗深。
  2012年上半年,趙霖在廣州分公司見識了廣州稅務局的“駐點查稅”,只因廣州公司一張涉及1000萬元的發(fā)票沒有到位,廣州地稅局的兩個稅管員在該公司查了近5個月的賬。
  “西安跟廣州對比很明顯,西安分公司在財務方面顯得輕松得多,不僅從未有地方稅務局人員駐扎查稅,平時抽查也查不到我們,”趙霖表示。他認為工程行業(yè)的特殊性在于:工程行業(yè)通常跨地區(qū)跨年度經營,工程的完工與項目的結算有時間差,且實際發(fā)生額與項目合同金額也不一定完全一致,因此應繳納額確定的標準常有差異這屬于正常現象。
  據記者了解,按往年正常情況下只要企業(yè)按時繳稅,數額出入不大,除非有人舉報,否則地方稅務局是不會突擊現場檢查。就算檢查,也不會細致到每張發(fā)票都驗真?zhèn)?,每份報表都看是否隱瞞利潤,更不會一查就查數月之久。
  但這次在廣州分公司的駐點查稅中,廣州地稅局一頁一頁的查每個項目部送來的票據憑證,一直到近期才結束。
  “地稅局員工上班比我們還準時,除了一臺飲水機,什么都不要,午飯不在公司吃,直接叫外賣,”趙霖對稅務人員的敬業(yè)頗為感慨。
  不僅在企業(yè)所得稅方面,在個稅方面廣州也在嚴查。
  11月28日,按照稅管員的通知,廣州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王小姐到廣州市地稅局補繳員工個人所得稅,結果在偌大的廣州地稅局辦公室里10多名稅管員只有3位還在,而其他的稅管員“都下企業(yè)去了”。
  所謂下企業(yè),就是稅管員前往企業(yè)進行涉稅事項檢查,通常往往只針對出現問題的企業(yè)。
  “公司成立3年多來,從來沒有查過我們的員工個稅。”王小姐說,她認為這一次地稅局是“動了真格”。
  通常來講,企業(yè)所聘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是由企業(yè)代繳的。不過也有一些員工在雇傭單位以外的企業(yè)獲得勞動報酬時沒有如實申報,而地稅征管監(jiān)控系統則能將這些金額清楚地查出。
  按照稅收法規(guī),個人所得稅的征繳必須以其全部收入為基準來計算所得稅。因此王小姐在收到補個稅的通知時感到十分詫異,“沒想到經過今年7月份的‘自查風暴’之后,現在還在查各種漏掉的稅。”
  虛開發(fā)票查得最嚴
  為此記者采訪了廣州市財政局辦公室的鄧彪,他表示:年底的很多稅務清查是正常的工作。
  但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認為,地稅部門上述稅務征管的做法,從一個側面表明,今年的征稅壓力比往年明顯增加。
  “以往稅務部門一般采取放水養(yǎng)魚的做法,也就是當經濟形勢好的時候,只要稅收增長任務達標,一些企業(yè)出現財務上的不規(guī)范或者打擦邊球避稅的方式,都不會摳得太緊。但一旦稅收收入出現下滑,就會把網收緊一些。”林江表示。
  除了廣東,今年這種查稅情況似乎在全國其他地方也在上演。
  悄然進行的“查稅風暴”在大型國企中,似乎沒有掀起多大的波瀾。湖南一大型國企的會計李女士告訴記者,“國家對國有大型企業(yè)的稅收審查一直比較嚴格,所以它們偷稅漏稅的情況相對較少”。但是今年整體經濟形勢嚴峻,國企的效益普遍受到影響,她表示:“企業(yè)下面的分廠原來1000人干活,現在只要200人就行,因為基本無事可做”。
  往年大型國企都是各個地方稅務部門完成稅收任務的保障,現在國企利潤空間受到擠壓,導致稅收急劇減少,地方稅務只能將矛頭直指中小企業(yè)。
  目前,稅務部門對于中小企業(yè)的收入和成本的核查比較嚴,主要是核查發(fā)票來源是否真實,以及虛開發(fā)票的情況。比如只買了500萬元貨物,但企業(yè)虛開增值稅發(fā)票,開了1000萬元的票。于是稅務部門就找到材料供應商,查他們的實際賬目,一旦查到虛開發(fā)票,就對企業(yè)進行罰款。
  在記者的調查中,一位經營者年收入約300萬元,進行設備維修的小企業(yè)會計王先生告訴記者,今年在做賬的時候顯得格外小心謹慎。
  以往一些中小微企業(yè)會用虛開增值稅發(fā)票的形式,將企業(yè)成本抬高,以壓縮利潤空間進行避稅。但是近來這種行為的可行性變小了,“企業(yè)上游的材料供應商們風聲鶴唳,賬目虛開的情況比較嚴重,很多供應商受到了查處”,他說。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施正文教授認為,如今企業(yè)經營困難,為了完成稅收增長任務而進行更嚴厲的稅務操作,顯然是不合適的。解決這個問題,短期看有關部門要進行自查,違法征稅則應該糾正。長期來說,政府應考慮將稅收的預算增長隨著GDP增速放緩。
  “當下的財政體制是應該調整了,關鍵是要讓地方有財權。現在地方財政困難,中央能不能加大轉移支付呢?說到底,有關稅收制度的問題應該著手改革了。”施正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