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糾纏幾年的逃稅案,將意大利奢侈品牌Dolce &Gabbana(杜嘉班納) 持續(xù)卷入風波中。近日,意大利上訴法庭維持米蘭法院對其兩位創(chuàng)始人的有罪判罰,僅將20個月的監(jiān)禁減少至18個月,而Dolce &Gabbana方面當庭表示將繼續(xù)上訴至意大利*6法院。
  這場逃稅案始于2004年,當時,兩位創(chuàng)始人將品牌標志和副線品牌出售給位于盧森堡的一家控股公司。2008年,意大利金融警察開始調查并指控在此項交易中兩人雙雙涉嫌逃稅,總計高達4.16億歐元(約合人民幣40億元)。
  被控通過將股份賣給國外公司或在國外開設公司以達到避稅目的的奢侈品牌,Dolce & Gabbana并不是孤例。Valentino(華倫天奴)前主席Matteo Marzotto也被指控逃稅漏稅7100萬歐元,原因是2007年該家族以7.82億歐元的價錢出售了華倫天奴時尚集團29.9%的股份,通過盧森堡的一家名為International Capital Growth的公司進行運作,從而讓Marzotto家族逃避意大利的高稅收政策。
  除了上述兩大奢侈品牌外,過去兩年涉及稅務調查的還包括奢侈眼鏡制造集團Luxottica(陸遜梯卡)及Safilo(霞飛諾)、LVMH集團旗下的Bulgari (寶格麗)、Giorgio Armani(喬治·阿瑪尼)等。為何這些奢侈品公司屢屢陷入稅務調查的深淵?
  稅基侵蝕隱憂
  “全球金融危機后的一個大趨勢是:各國政府面臨著稅基侵蝕的重要難題,對稅收主權的關注度提升,更加重視本來屬于自己的經濟利益。”普華永道中國中區(qū)零售及消費品行業(yè)稅務合伙人汪穎對《*9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因此,會對跨國公司采用更加嚴格的稅收政策或更嚴厲的執(zhí)行力度。”
  一般來說,“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內不同的國家布局,通過各國的比較優(yōu)勢來確定公司的職能部門應該放在哪個國家,是正常的業(yè)務安排與決策。”汪穎認為。
  從稅務優(yōu)勢的角度而言,由于各個國家稅率不等,法國、德國、意大利、英國等高稅收國家離岸公司存在率較高,而目前盧森堡、瑞士、荷蘭是歐洲重稅國家企業(yè)、公司的主要避稅地點。
  一些歐洲公司會考慮在盧森堡等國擁有控股公司,不過這些控股公司也許并非都擁有真正的經營業(yè)務。LVMH集團旗下的Bulgari就被指控,通過不法手段將收入轉移至盧森堡和愛爾蘭控股公司以達到逃稅的目的,其涉嫌瞞報30億歐元(合40億美元)收益偷逃稅款。據彭博社報道,這30億歐元收入,在2006年~2011年5年間由公司高管輸出至意大利以外的子公司。
  在低稅國家注冊空殼公司作為主要交易公司,同時在高稅國家具體操作是上述避稅的主要模式,一位熟悉稅務操作的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這樣可以利用不同企業(yè)不同地區(qū)稅率以及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轉移到稅率低或可以免稅的分公司,實現整個集團的稅收最小化。
  不過,“是否避稅或逃稅的認定,每個國家的稅法有不同的地方,同時也與國際稅收協(xié)定相關。”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兵對記者表示,“所以相關品牌在拓展業(yè)務和進行交易的時候,需要事先了解相關事項。”
  平衡是戰(zhàn)略思量
  面對相關部門的稅務調查,除了Dolce & Gabbana表示繼續(xù)與政府對簿公堂外,大多數奢侈品集團及涉案人員均表示和解,并支付幾千萬歐元至幾億歐元不等的和解金。
  意大利奢侈品集團阿瑪尼近期已向意大利稅務局支付2.7億歐元用來和解稅務調查。
  今年2月,高端眼鏡制造商Safilo也發(fā)表聲明,宣布以2100萬歐元的代價與意大利稅務局和解,該筆款項將從2014年2月開始,按季度分12個季度即3年交齊。
  “奢侈品牌往往注重自己的形象,特別是上市公司,稅務調查的持續(xù)會給投資者帶來不確定性。”一位奢侈品行業(yè)人士對記者分析, “所以一些擔心無休止的調查帶來更多的支出并損害形象的品牌不得不紛紛補稅;但另一些公司持續(xù)上訴,是認為自己已經做了合理的稅務安排。”
  “奢侈品公司相對于勞動力密集型的公司,它有更多的品牌內涵、經典設計、質量管控、品牌授權、供應鏈管理等方面的無形價值,”汪穎表示,科技和商業(yè)的發(fā)展總是快于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關于無形價值的法條正在逐步演進中。所以,“跨國公司會在架構設計和商業(yè)安排中做出自己的合理判斷,但相關合理性對于各國政府來說,則是見仁見智的。”
  即便是相同的法律條件下,劉小兵表示,可能執(zhí)行力度不同,相關企業(yè)也會有不同的稅負感受。在新的商業(yè)與稅務形勢下,針對一些奢侈品集團這種通過離岸公司避稅的做法,多數目前已經被意大利當局定性為逃稅行為。
  汪穎建議,在各國對稅收主權更為關注的新的商業(yè)環(huán)境下,奢侈品等跨國公司要在各個國家的商業(yè)布局中進一步考慮到多方面的平衡性。“這種平衡不僅僅是操作與運營層面的問題,跨國公司應該把上述平衡當作重要的戰(zhàn)略層面問題來考慮。”
  另一方面,跨國公司在轉讓定價(位于不用國家的集團子公司的銷售轉讓價格)方面,應該采取在技術層面更嚴謹的安排,以幫助公司在各國證明這些安排的合理性。
  這些從企業(yè)稅務管理角度需要考慮的問題,在汪穎看來,對新形勢下中國走出去的民營企業(yè)也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