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資源稅改革實施近4年來,新疆共增加稅收196.18億元,其中2013年油氣資源稅收入57.55億元,與改革之前的2009年相比,增收近50億元。盡管如此,新疆深化資源稅改革的步伐仍在加快。目前,新疆各部門正加足馬力,力爭成為國內首批煤炭資源稅試點省區(qū)。一旦成為試點,將使新疆資源稅收入結構更為優(yōu)化。
  地方財政受益油氣資源稅改革
  于2010年6月1日正式啟動的新疆資源稅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稅率均為5%。
  受益于此政策,2010年—2013年,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分別實現25.37億元、55.77億元、57.49億元和57.55億元。油氣資源稅改革實施以來,全區(qū)共增加稅收196.18億元。而據統(tǒng)計,2009年,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僅為7.66億元。
  此后,資源稅一躍成為新疆地方第四大稅種,成為地方拓展增收新空間。
  3月17日,自治區(qū)地稅局財產和行為稅處有關負責人先福軍介紹,資源稅屬于地方收入,在資源價格普遍上漲的背景下推進資源稅改革,無疑將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目前,新疆油氣資源稅改革共涉及11個地州市、33個縣市。
  自治區(qū)發(fā)改委經濟研究院交通能源所所長、研究員胡雋秋表示,資源稅改革還對建立資源節(jié)約型和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等具有重要意義。
  現行資源稅稅率有待提高
  自治區(qū)地稅局公布,2013年新疆資源稅收入為71.31億元,占地稅總收入的9.23%。而在全部資源稅中,油氣資源稅稅收占到80.7%。
  “新疆是資源大區(qū),作為稅收部門,我們提出把新疆的資源優(yōu)勢轉化為財政稅收優(yōu)勢,但目前新疆的資源稅收入占全部地方稅收的比例不到一成,這無法體現我們資源大區(qū)的地位,”先福軍透露,“新疆一直在努力爭取提高以油氣資源稅為主的資源稅稅率。”
  今年全國兩會上,新疆全國人大代表和住疆全國政協(xié)委員也紛紛認為,目前資源稅收入與新疆資源大區(qū)地位仍不相匹配,建議提高資源稅稅率,讓新疆這個資源大區(qū)享受更多國家發(fā)展成果。
  據了解,目前世界中等發(fā)達國家的資源稅稅率平均在10%以上。新疆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寧表示,在新疆,不到1%的資源稅征收了17年,即使資源稅改革后將稅率提高到5%,但這與其他國家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很低。
  煤炭資源稅改革提上議事日程
  2013年5月24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發(fā)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其中決定,將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擴大到煤炭等應稅項目,并力求年內取得新進展。自此,煤炭資源稅改革進入人們的視線。
  數據顯示,新疆煤炭預測儲量達2.19萬億噸,約占全國的40%,居全國首位。近年,新疆在準東、伊犁、吐哈、庫拜、和豐五大煤炭開發(fā)加工基地規(guī)劃布局,并初步形成了大型煤炭、煤電、煤化工和煤制氣產業(yè)體系雛形。
  而目前新疆資源稅中煤炭資源稅收入卻只有區(qū)區(qū)幾億元。
  多位新疆經濟專家及財稅部門人士表示,煤炭資源稅改革更具緊迫性,如果不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很多煤炭資源將會被低價浪費。
  專家們還分析,由于是從量計征,煤炭資源稅收“費化”嚴重,即許多該收的稅是以煤炭價格調節(jié)基金、礦產資源補償費等形式收取。煤炭資源稅改革中包含了費改稅的內容,也導致此項改革存在隱憂,需要穩(wěn)妥和統(tǒng)籌兼顧。
  先福軍說:“煤炭資源稅改革如果首先在新疆推行,將使新疆資源稅收入結構更為優(yōu)化,為新疆帶來更多財政收入,并廣泛用于改善民生,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
  政令備忘
  2010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2010年6月1日,新疆正式拉開資源稅改革大幕,此次涉及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實行從價征收,稅率均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