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國培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3〕2號)要求,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專家對有關省(區(qū)、市)“國培計劃(2013)”——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規(guī)劃及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相關?。▍^(qū)、市)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對項目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
  經(jīng)審核,原則同意河北、山西、內(nèi)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qū)、市)和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修改后的項目方案。
  各地要認真落實項目方案,做好項目實施工作。一是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培計劃”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管理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教師廳〔2013〕1號)要求,做好學員選派管理,精心組織項目實施,嚴格經(jīng)費使用管理,加強培訓監(jiān)管和績效評估。進一步完善置換脫產(chǎn)研修模式,細化“送教下鄉(xiāng)”項目管理,建立教師訓后跟蹤指導機制,加強遠程培訓教師自主選學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臺,做好項目動態(tài)監(jiān)測評估,不斷提升培訓質量和水平。二是按照《教育部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教師〔2013〕6號)要求,進一步加大培訓模式改革創(chuàng)新力度,強化教師教育教學技能培訓,大力推進實踐性培訓,為教師創(chuàng)造更多選學機會,積極推進網(wǎng)絡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加強教師參訓后實踐應用效果跟蹤,確保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滿足一線農(nóng)村教師對高質量培訓的期盼。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