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友情提示,*7內江實務稅務技巧相關內容房地產企業(yè)從關聯(lián)企業(yè)借款利息支出的財稅處理(二)總結如下:
  可以不看債資比例的規(guī)定,其約定利率5%低于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6%,但水岸新城小區(qū)累計銷售80%未實現全部銷售,因此借款利息不可全額所得稅前扣除。
  可稅前扣除的金額=600×5%×10/12×80%+600×5%×2/12=25(萬元)
  曙光公司在會計處理上計入財務費用的金額=14400000×8%×2/12+10000000×7%×2/12+15000000×7%×2/12+6000000×5%×2/12=533666.67(元)
  計入開發(fā)成本的金額=14400000×8%×10/12+10000000×7%×10/12+15000000×7%×10/12+6000000×5%×10/12=2668333.33(元)
  相關會計分錄如下(此處只做綜合分錄):
  1.應予費用化的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 533666.67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533666.67
  2.應予資本化的利息費用。
  借:開發(fā)成本——財務費用 2668333.33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2668333.33
  計入財務費用中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的利息、原計入開發(fā)成本后因實現銷售可在稅前扣除的利息,屬于永久性差異,通過調整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調整應納稅所得額,無須調賬,即按照“調表不調賬”的原則進行處理。
 ?。ǘ├①M用在土地增值稅計算中扣除案例
  1.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
  例2:孟達房地產公司2010年1月起開發(fā)100棟花園別墅,當年10月31日全部竣工,截止年末已出售80%,每棟售價180萬元。每棟地價14.8萬元,登記、過戶手續(xù)費0.2萬元,開發(f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資本化利息等合計50萬元。公司為此開發(fā)項目從關聯(lián)企業(yè)飛騰公司委托銀行的借款中借款3000萬元,借款利率7.5%,期限2年,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商業(yè)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為6%。營業(yè)稅稅率5%,城建稅稅率5%,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
  分析:孟達房地產公司從關聯(lián)方飛騰公司取得的借款利息,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因此不超過按商業(yè)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可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
  80棟別墅轉讓收入:180×80=14400(萬元)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付金額與房地產開發(fā)成本合計:(14.8+0.2+50)×80=5200(萬元)
  其中:資本化利息部分應予以調出,金額為:2000×7.5%×10/12=125(萬元)
  調出的資本化利息支出可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2000×6%×10/12=100(萬元)
  計入財務費用中的利息金額:2000×7.5%×2/12=25(萬元)
  其中可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的金額:2000×6%×2/12=20(萬元)
  每棟別墅可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的利息金額:(100+20)÷100=1.2(萬元)
  房地產開發(fā)費用扣除:1.2×80+(5200-125)×5%=349.75(萬元)
  轉讓稅金支出:14400×5%×(1+5%+3%)=777.6(萬元)
  加計扣除金額:(5200-125)×20%=1015(萬元)
  扣除項目合計:(5200-125)+349.75+777.6+1015=7217.35(萬元)
  增值額=14400-7217.35=7182.65(萬元)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7182.65÷7217.35×100%=99.52%
  應納增值稅稅額=7182.65×40%-7217.35×5%=2512.193(萬元)
  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轉讓80棟別墅取得收入時:
  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25121930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5121930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5121930
  貸:銀行存款              25121930
  2.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
  例3:承例2,若孟達房地產公司從關聯(lián)企業(yè)飛騰公司的借款,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商業(yè)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為6%.
  分析:孟達房地產公司取得的借款利息,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因此不能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
  80棟別墅轉讓收入:180×80=14400(萬元)
  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10%=5200×10%=520(萬元)
  轉讓稅金支出:14400×5%×(1+5%+3%)=777.6(萬元)
  加計扣除金額:5200×20%=1040(萬元)
  扣除項目合計:5200+520+777.6+1040=7537.6(萬元)
  增值額=14400-7537.6=6862.4(萬元)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6862.4÷7537.6×100%≈91.04%
  應納增值稅稅額=6862.4×40%-7573.6×5%=2368.08(萬元)
  相關會計分錄除金額外同上一案例,在此不再贅述。
     
  掃一掃微信,學習實務技巧
   
  高頓網校特別提醒:已經報名2014年財會考試的考生可按照復習計劃有效進行!另外,高頓網校2014年財會考試高清課程已經開通,通過針對性地講解、訓練、答疑、???,對學習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分析、指導,可以幫助考生全面提升備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