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業(yè)債臺高筑已成為山西省政府最為揪心的事。為支持煤炭企業(yè)轉型,8月上旬,山西銀行業(yè)計劃將七大省屬煤企的貸款全部重組轉為“型升級中長期專項”貸款,涉及資金4000多億元。
事實上,4000億元的債務只是冰山一角。山西七大省屬煤炭企業(yè)2016年*9季度末負債總額已達1.2萬億元,幾乎相當于全山西省在2015年1.28萬億元的生產總值。
在煤炭行業(yè)內,人們通常把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同煤集團”)、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焦煤集團”)、晉能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晉能集團”)、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晉煤集團”)、陽泉煤業(yè)[-0.28%資金研報](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陽煤集團”)、山西潞安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潞安集團”)和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山煤集團”)統(tǒng)稱為山西七大省屬煤企。這7家煤企的原煤產量占山西原煤總產量半數以上。
面對煤企日益加劇的債務問題,山西省政府不斷出招緩解企業(yè)壓力。7月中旬,山西省副省長王一新帶領山西9家煤炭企業(yè)在北京進行路演、拉投資。
如今山西嚴峻的形勢,使人不禁發(fā)問,山西煤炭的開采成本相對較低,為何煤企的債務壓力如此之重?有煤炭業(yè)內人士指出,雖然現在市場不好煤價相對處于歷史低位,但真正讓山西煤炭企業(yè)背上沉重財務負擔的,則是當年的煤改,令這些大礦吃下了太多的高成本的小煤礦,且升級改造的費用巨大,為日后的高負債埋下了隱患。
“煤改”背后的經濟賬
早在2008年前,山西就已進行了多輪的煤炭資源整合,但山西還是“多、小、散、亂”的煤炭開采格局,且礦難頻發(fā)。
2008年9月2日,山西省政府下發(fā)《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被外界認為是新一輪煤改的開始。值得一提的是,這輪山西煤改的兩個主要初衷是增加煤炭行業(yè)的集中度,以及通過大型煤企的運營來減少礦難的發(fā)生。
在此輪煤改階段,山西大幅提高行業(yè)準入門檻,為兼并重組主體限定了嚴格的條件。2009年4月,山西省政府再次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整合有關問題的通知》(晉政發(fā)[2009]10號文,下稱10號文)。“10號文”指出,或為大型煤礦企業(yè)——具備年產300萬噸,而且至少有一個年產120萬噸機械化開采礦井的地方骨干煤礦;或有一座年產90萬噸及以上礦井作支撐,兼并重組后生產規(guī)模不低于年產300萬噸,所屬礦井至少有一座不低于年產120萬噸。同月,山西還成立了一個“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
2011年5月,時任山西省煤炭廳廳長的王守禎表示,山西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兼并重組基本結束,全省3年內累計關閉礦井1500個,30萬噸/年以下小煤礦全部被淘汰。這一方面意味著煤炭大省山西在中國率先告別了“小煤窯”,也意味著此輪煤改正式告一段落了。
“10號文”中的高門檻在一定程度上把小煤礦擋在了門外,使得許多民營煤老板被擠出了煤炭開采領域,同時也使得即便是被大煤企兼并重組來的小煤礦也要進行升級改造。
一位在山西長期從事能源開發(fā)咨詢工作的人士表示,其實那一輪的資源整合對于大型煤企來說,一方面兼并小煤礦需要資金,另一方面升級改造還需要大量的資金,而這兩方面所需資金數目都很大。
《證券市場周刊》在2010年報道稱,當時一份資料顯示,初步估算山西煤炭資源整合需要動用資金5000億元。其中支付補償款項約2000億元,煤礦整改復產所需資金約3000億元。而這些僅僅是初步估算,在整個煤改過程中的實際的投資估計遠不止這些,也正是因為這些投資為后來企業(yè)巨額負債買下了隱患。
翻閱同煤集團2009年的財報發(fā)現,同煤集團擬將山西安順煤礦等100座地方中小煤礦整合為38座。截至2009年末,同煤集團就已支付兼并重組款項20.1億元,而這些還均未涉及到收購的小煤礦升級改造的投資。
上述山西從事能源開發(fā)咨詢工作的人士稱,很多整合過來的小煤礦因生產條件差等原因無法直接投產,需要進行升級改造,這個投資更是巨大。其稱,一般這個升級改造的過程需要一、兩年,每個礦的改造成本少則千萬多則上億。
不僅如此,更有甚者,個別礦在改造完成后才發(fā)現產量和質量低,開采價值小,后直接就沒有運營。晉煤集團的內部人士表示,2009年左右的煤改時,晉煤集團大概整合了四十多個小煤礦,但現在僅有5個煤礦改造投運了。
正因為上述多種原因,很多大型煤企并不想收購一些小煤礦。上述在山西從事能源開發(fā)咨詢工作的人士稱,其實那一輪的煤改很多都是政府強行“拉郎配”,大型煤企不買也得買,而小煤礦不賣也得賣。
據早前媒體的調查報道,山西省多個市、縣對整合主體與被整合企業(yè)的協(xié)議簽訂時間和資產評估等工作進行規(guī)定,并且采用了一些行政干預等措施。在簽訂協(xié)議、主體進入階段,主要領導親自坐鎮(zhèn)指揮,指定地點,召集各方洽談,限定時限完成任務,對不能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啟動問責制進行問責。
2009年左右的煤改就在這種“強迫”手段下完成了。但很不巧的是,在山西大肆煤改之際,煤炭行業(yè)還處于巔峰狀態(tài)。但在有些小煤礦升級改造結束甚至改造之中,煤價已開始走入下行通道,這也使很多煤礦被迫投資改造后卻難以收回投資,甚至難以投產。當然,后來煤炭行業(yè)這種巨變,可能是煤改前并未料到的。
而在如今這輪煤炭去產能的過程中,很多當時整合改造服務期限還未到的煤礦被迫關閉了。比如,陽煤集團的元堡煤礦就已在2015年關閉。元堡壘年產能達500萬噸,是2009年煤改時才進行整合的煤礦。據2009年5月的公開報道,元堡煤礦整合前年產能15萬噸,整合后年產能300萬噸,可采儲量2.28億噸,服務年限預計在54年左右。
被迫出局的煤老板們現在看來是“因禍得福”
對于大型煤企來說,有些小煤礦他們并不情愿收購;而對彼時的小煤礦來說,2009年左右正處于煤價高位,他們也并不愿被收購。但他們也只有兩個選擇,要么是按照規(guī)定投資進行升級改造,要么是被大型煤企收購改造后再生產。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小煤礦因為資金的問題,多數會采取第二種方案。但是,即便是被迫接受了第二種方案,很多小煤礦的經營者們也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
2009年9月28日,山西省下發(fā)《關于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資源價款處置辦法》,規(guī)定兼并重組的主體企業(yè)應向被兼并者退還資源價款,并按原價款標準的50%給予經濟補償。上述山西業(yè)內分析人士也表示,按照估算,這個標準遠低于市場的評估價格。
其實在山西,彼時民間資本主要流向還是煤炭產業(yè)。而山西煤改這種看似有些“一刀切”的整合模式,直接將大批煤老板推向懸崖邊緣,使得部分民間資本不可避免地撤出煤炭產業(yè)。有人估計,這部分資本超過千億元。那時候受傷最嚴重的,莫過于浙商投資群體。據浙江方面相關人士估計,浙江大約有500億民營資本“深陷其中”,損失嚴重。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市場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永生表示,如果沒有當初高門檻的煤改,允許小煤礦企業(yè)自由競爭,它們會充分利用其自身靈活性的特點,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自身經營策略,應該可以減少或避免市場風險。即便是遇到后來的行業(yè)萎靡,企業(yè)自身難以經營下去了,那也是市場選擇地自動被淘汰。
不過,在2012年左右煤炭行業(yè)開始進行下行通道,很多煤企都是在賠錢生產。上述山西的研究人士稱,其實現在再回頭來看,煤改時有些小煤礦被強行收購好像也并不是絕對的壞事。倘若那時民營的煤老板沒有賣掉小煤礦,而且自己還進行投資改造的話,現在可能就笑不出來了。而煤改時因賣掉小煤礦而懊惱煤老板們,現在看來就“因禍得福”了。
此外,中宇資訊煤炭分析師關大利對澎湃新聞分析稱,雖說當時山西政府用帶有強制性的行政手段進行煤改,但確實也抑制了部分煤炭產能,否則煤炭行業(yè)的產能過剩現象將比現在更加嚴重。同時因為當時的煤改,使山西半數以上的煤炭集中在山西七大省屬煤企手中。在此輪煤炭去產能的過程中,這些國有煤企落實得相對來說更好,才使得煤價開始觸底反彈,煤炭形勢出現向好的跡象。而作為同時在去產能的鋼鐵行業(yè),因集中度不高,去產能的效果遠不如煤炭行業(yè)。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