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擬訂了《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的公告》(以下簡稱《辦法》、《公告》),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4月28日下午3點,在稅務總局網(wǎng)站舉辦在線訪談。納稅服務司司長饒立新、副司長韓國榮,稽查局局長馬毅民、副局長于海春就《辦法》、《公告》與網(wǎng)友進行在線交流,拉開了向公眾征求意見的序幕。
  社會信用體系是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基礎。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guī)則。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diào)指出,要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yè)建立黑名單制度,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
  納稅信用是社會信用的基礎。納稅信用制度建設對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稅務部門以提高稅法遵從度為宗旨,堅持褒揚誠信和懲戒失信同步進行的原則,制定了相關制度措施。《辦法》明確了納稅信用管理對象,信用信息采集、公開和使用等規(guī)范;《公告》明確了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的內(nèi)容、標準、時間及對相關納稅人的處理措施等。通過完善市場主體納稅信用信息,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聯(lián)合機制,以期為信用良好的納稅人提供便利服務,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用納稅信用推動稅收管理創(chuàng)新,促進社會誠信建設。這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全面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改革稅收管理方式、優(yōu)化納稅服務、提高稅法遵從度的有益探索。
  在線訪談緊緊圍繞《辦法》、《公告》的相關問題展開。饒立新介紹,納稅信用是指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被社會所普遍認可的一種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要內(nèi)容之一。納稅信用管理工作開展后,成熟完備的納稅信用記錄將是納稅人開展業(yè)務便利的“通行證”。饒立新表示,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是我們在起草征求意見稿時始終堅持的一點。對納稅人來說,公正公平的社會環(huán)境和經(jīng)濟環(huán)境比表揚和獎勵更重要。如果對違法的處理和懲戒過輕,就起不到真正的懲罰和警戒作用,希望通過納稅信用管理,完善納稅人的納稅信用記錄,用信用這個標尺來規(guī)范生產(chǎn)、經(jīng)營、交易等納稅人在市場中的行為,同時提高行政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培育履約守信的行為規(guī)范,保障公平競爭,維護社會秩序,這也是廣大納稅人所期望的。
  作為納稅信用的失信管理措施,《公告》規(guī)定,今年各級稅務機關依法將定期向社會公布嚴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guī)、受到行政處理處罰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這意味著稅務機關將建立起“黑名單”制度。馬毅民介紹說,4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以及積極促進信用信息的社會運用等工作做出專門部署,其中特別提到建立“黑名單”制度。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進行公布,就是稅務總局對這一要求的“落地工程”。通過向全社會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對外借助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對內(nèi)加強從嚴管理和懲戒,可以更好地發(fā)揮稅務稽查的警示和震懾作用,有效打擊各種嚴重稅收違法行為,提高納稅人的依法納稅意識和稅法遵從度。同時,稅務機關還將依法把違法當事人有關信息向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通報,供相關單位在融資授信、高管任職、行政審批等方面參考使用,使違法當事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這也是對誠信納稅人的*4保護。
  在2個小時的在線交流中,網(wǎng)友圍繞納稅信用管理工作和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工作提出了各自關心的問題,嘉賓們一一予以詳細解答。積極的互動,引發(fā)了廣大網(wǎng)友對稅收誠信的熱切關注和廣泛共鳴,為全國第23個稅收宣傳月畫上完美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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