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杭州發(fā)布《深化出租汽車行業(yè)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停止收取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金,經營權實行有期限管理,每期6年。據(jù)前期初步統(tǒng)計,杭州將一次性退還2600余輛出租汽車近1億元的有償使用金。
  應該說,杭州做法反映了目前出租車改革的方向。早在今年5月,浙江省義烏市就出臺“出租汽車行業(yè)改革工作方案”,率先拉開了出租車改革序幕。此次杭州動作則響聲更大。且近日有媒體報道,交通部起草的出租車行業(yè)改革指導意見有望近期出臺,將確立牌照無償和有期限使用的原則。就此看來,出租車改革無疑已箭在弦上,而杭州的改革則值得期待。
  不過也要看到,出租車改革的核心問題其實不是“份子錢”,而是牌照數(shù)量管控。也正是在管控中的“供不應求”之下,出租車牌照才有利益可圖。試想,假如牌照無償使用,那么會發(fā)給誰呢?免不了要設置一定條件,而這些極易混入利益。
  而且,當牌照到手之后,即便6年一考核,那這6年的經營權是否會被層層轉手、加價,從而使得真正開車的人淪為食物鏈的最底層?屆時,事實上的“份子錢”就會繼續(xù)存在。在這方面,上海也是例子。上海并沒有對出租車牌照收錢,而是達到一定條件就發(fā)放牌照,可真正到了市面上,出租車牌照在交易時就有了費用。
  可見,只要對出租車牌照的數(shù)量管控不打破,那么壓在出租車司機身上的實際擔子就很難減下來。且看,相比于出租車,專車的優(yōu)勢正在于沒有牌照的管控。當然,除去數(shù)量管控之外,政府也應在價格等方面給予出租車更多彈性空間,如高峰時間、特殊路段等,這方面專車設置了“小費”等選項。
        本文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