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央視報道,2001年,“星光計劃”啟動,民政部門利用福彩公益資金,加上地方財政的配合,在全國一些社區(qū)建成了32000多個公益性質(zhì)的老年活動室、敬老院。截至2005年,各級福利彩票等公益資金投入就達到了134億元。近日記者在多地調(diào)查后卻發(fā)現(xiàn),這些老年活動室大部分已經(jīng)難覓蹤影。而據(jù)原民政部老齡司副司長閻青春估算,“星光計劃”有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都流失了。
  這等于說,民政部在“星光計劃”中投入的134億元資金,相當一部分已打了水漂。這是誰都不愿意接受的結果,卻也掀開了目前諸多慈善項目虎頭蛇尾、難以為繼的尷尬現(xiàn)實。個中原因值得深思,*5的問題,一是項目投資建設的透明度不高;二是相關監(jiān)管缺位,甚至形同虛設。
  從現(xiàn)實看,這是一個由民政部門主導的慈善項目,立項部分由民政部門起草,各級民政部門制定計劃;實施方是民政部下屬的街道、社區(qū);最后的項目評價也是由民政部門自己完成。如此看來,這個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是民政部門,實施監(jiān)督也是民政部門,這就等于是民政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監(jiān)督。
  但是,134億資金不是小數(shù)目,不能不明不白地扔到黑影里,耗資如此巨大的項目爛尾,追責環(huán)節(jié)不可或缺。時至今日,我們有必要追問:這個項目為何會上馬?是某些領導一時興起的“拍腦袋”決定,還是政績工程?項目爛尾背后有無資金違規(guī)操作、官員貪腐……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有必要在接下來的問責階段一一查清。
  今年6月,審計署發(fā)布了2014年對我國彩票資金進行審計結果的公告,其中違法違規(guī)問題金額達169.32億元,占抽查資金總額的四分之一。針對彩票公益金的問題,審計署曾提出建議要依法整改,追究責任,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審計署的建議言猶在耳,就眼下而言,相關部門也該就“星光計劃”進行徹查,給公眾一個交代,以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fā)生。
  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耗資百億的“星光計劃”成為爛尾工程,不過是近些年來一些官辦慈善項目問題頻發(fā)的一個注腳而已。竊以為,做好慈善事業(yè),在目前階段還應從兩方面發(fā)力,一是,建立健全法制建設,盡快出臺《慈善法》,完善組織架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對慈善基金的募集、使用的合法性進行有效監(jiān)管,打造“陽光慈善”;二是,用市場的方式做慈善,也即政府適當放開管控,引入更多民間資本與人才參與到慈善中來。
  靡費上百億的福彩“星光計劃”,才十年多時間,就已“星光”不再閃耀,這令人痛惜:這是對福彩公益公信的透支,也是對老人們的傷害。眼下對其運作過程中的種種貓膩,包括資金流失,或許應開啟倒查,溯責到人。而更重要的,是以這起個案觀照中國福彩公益運作中的制度性短板,在最短時間內(nèi)將其補上,別讓本就稀缺的公益資源再“跑冒滴漏”。
        本文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