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產減值的涵義
  “資產減值”意思是指因外部因素或內部使用方式或范圍發(fā)生改變而導致資產的使用價值降低,使得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資產的賬面價值。一般情況下,這種減值是非預期的、偶然的。
  二、資產減值新舊準則規(guī)定的對比差異
 ?。ㄒ唬U大了資產減值的適用范圍
  舊會計準則提出了計提“8項”資產減值準備,樹立了資產減值的理念,明了其確認和計量原則,但在適用范圍上有所局限,缺乏詳盡的實務指導性規(guī)定。而新準則適用于包括對子公司、聯(lián)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該準則在擴大資產減值適用范圍的同時,對于部分減值處理做出了特殊規(guī)定,如存貨、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消耗型生物資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金融資產、未探明礦區(qū)權益等,相關準則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減值跡象判斷及減值測試的頻率更加明確
  新準則將可能發(fā)生減值資產的認定與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進行了嚴格區(qū)分,它規(guī)定,企業(yè)應當在會計期末對各項資產進行核查,判斷資產是否有跡象表明可能發(fā)生了減值,如不存在減值跡象,不應估計資產的可回收金額,也不必確認減值損失。另外,它還規(guī)定,因企業(yè)合并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然而舊準則卻將資產減值的確認和計量混為一談,顯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三)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原則更具有實務操作指導性
  舊準則規(guī)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xù)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中形成的現(xiàn)金流量的現(xiàn)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凈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處置資產所發(fā)生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而新準則所規(guī)定的“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jù)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現(xiàn)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確定”,并且它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以及資產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現(xiàn)值的計量提供了較為詳細的應用指南,便于實務操作。
  (四)明確規(guī)定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不允許轉回
  在我國,資產減值準備在許多上市公司已成為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企業(yè)利用它任意地進行利潤操縱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新準則廢除了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可以轉回的條文,明確規(guī)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ㄎ澹U大了資產減值信息披露的范圍
  舊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在期末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中單獨披露,披露內容包括各減值準備的年初金額、本期增減變動金額及年末金額。而新準則擴大了資產減值信息披露的范圍,它規(guī)定企業(yè)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當期確認的各項資產減值損失金額、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發(fā)生重大資產減值損失的原因、當期確認的重大資產減值損失金額、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法以及如何披露商譽。這樣做將有助于減小企業(yè)管理當局粉飾財務報告的可能性。
 ?。┨岢隽?ldquo;資產組”的概念
  新準則規(guī)定,準則中的資產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某項資產產生的主要現(xiàn)金流入如果難以獨立于其它資產或者資產組的,不應該按照單項資產為基礎確定其可收回金額,而應當按照該項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可回收金額,資產組的減值損失。
  三、新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實施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關于資產減值轉回的問題
  為了防止企業(yè)利用減值準備的計提和沖回來調節(jié)利潤,達到粉飾報表的目的,新準則規(guī)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只能在處置相關資產時,再轉回其相關的減值準備。此規(guī)定主要是為了防范企業(yè)的舞弊行為,但從會計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雖然操作起來簡單但實際上缺乏理論依據(jù),將會給會計帶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不能如實反映企業(yè)的資產狀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要求,使調整后的資產價值更符合客觀實際,如果減值恢復時不轉回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就無法反應資產的真實狀況。如甲公司擁有一項價值200萬元的固定資產,2006年的可收回金額為170萬元,計提30萬元的減值準備,2007年該項資產可收回金額恢復至180萬元,此時該賬面價值已恢復10萬元,但按照準則的要求,恢復的10萬元減值準備不予轉回,賬面價值仍為170萬元。而此時的賬面價值既不等于該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也不等于歷史成本,因此這樣處理的結果,只是滿足了謹慎性的要求,并未反映出資產的真實價值。
  其次資產處置時同樣能夠產生巨額收益。按照相關制度規(guī)定,資產處置變現(xiàn)時,其相關的減值準備必須予以轉回,抵減當期成本,增加利潤總額。因此,新準則的做法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企業(yè)操縱利潤的隨意性,但無法控制企業(yè)在資產處置當期獲取高額利潤。
 ?。ǘ┡c其他資產相比,商譽的減值測試尤為困難
  商譽要結合其所屬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不再攤銷。但這本身就蘊含了大量的操作性問題,例如,如何認定所屬的資產組,是否會產生商譽錯誤的分配給過小的資產組或者過大的資產組?過小和過大將直接影響商譽的減值測試結果,進而影響到公司的利潤表。由于這里包含了太多的主觀判斷因素,財務人員和審計人員也缺乏客觀的標準,這里將是公司進行利潤操控的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