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處理1
我是一家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公司,2017年7月6日銀行扣稅成功,繳納了上月增值稅2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2萬元
貸:銀行存款2萬元
會計處理2
我是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項目由于屬于甲供材,計稅方式選擇簡易計稅,2016年5月12日繳納上月的增值稅3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3萬元
貸:銀行存款3萬元
會計處理3
我商貿(mào)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月初申報繳納上月計提的應交未交增值稅9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9萬元
貸:銀行存款9萬元
會計處理4
我公司屬于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6月1日領購專票25張,6月22日全部開具,銷售額為100萬元,6月23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再次領購專票時,按規(guī)定預繳稅款3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3萬元
貸:銀行存款3萬元
會計處理5
我房地產(chǎn)企業(yè)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月根據(jù)預售房款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100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100萬元
貸:銀行存款100萬元
當月納稅人應納稅額為120萬元,月末以預交增值稅抵減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0萬元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100萬元
會計處理6
我公司系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7年7月向境外單位支付設計費212萬元,該單位在境內(nèi)未設有經(jīng)營機構,并代扣代繳增值稅12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212萬元
貸:銀行存款200萬元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增值稅12萬元
代繳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增值稅12萬元
貸:銀行存款12萬元
“應交稅費”在報表中的列示注意3句話:
1.“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等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應根據(jù)情況,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chǎn)”或“其他非流動資產(chǎn)”項目列示;
2.“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根據(jù)情況,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
3.“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政策參考依據(jù)
1、財會〔2016〕22號文《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3、《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