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財經(jīng)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日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去年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的亮點是財權事權的匹配問題,劉劍文表示現(xiàn)如今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權、財力、事權“倒掛”的形態(tài)還未得到緩解和改善。
  劉劍文表示,這種提法與1994年分稅制改革將“財權與事權相匹配”作為基本原則、黨的十七大和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其實存在不同的維度。
  劉劍文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沒有提到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并不意味著否定。目前的新提法將事權調(diào)整放在優(yōu)先位置,傳遞了權責統(tǒng)一的信號,反映了下一步改革的思維。而施正文也認為,處理好財權、財力和事權的倒掛問題是解決財政體制不合理、地方財政困局的關鍵和根本保障。
  “財稅體制改革中深層次的、根本的、關鍵的、核心的問題是財權事權定位劃分和匹配。”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了望東方周刊》,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未提“財權”,“但并不否認適度地劃分和分配財權,這是未來需要探討的重點;而事權財權在各級政府之間如何配置和劃分,是現(xiàn)在沒有解決的。”
  劉劍文給出了未來改革整體邏輯的“四部曲”,“*9是理順中央和地方事權關系;第二,按照事權來界定支出責任;第三,根據(jù)支出責任合理配置財權;第四,要落實稅收法定主義,最終實現(xiàn)走向財稅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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