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首次對全國土地財政“家底”的大審計將于近日開始,兩個月后,審計報告將披露各地土地領域的權力尋租和腐敗現象。這將是首次全國性土地管理工作審計,其中土地出讓金的問題最為民眾所關注,大審計被寄予醫(yī)治地方“土地財政”的期望。
  媒體和輿論之所以把此次全國土地財政審計稱為“大審計”,據筆者分析,一是范圍大。此次審計是全國性的土地財政大摸底,審計范圍一直下到縣級;二是規(guī)格高。此次專項審計由國務院牽頭;三是,時間跨度大,審計范疇廣,涉及部門多。2008年至2013年5年內的土地出讓金收支、土地征收、儲備、及土地執(zhí)法情況進行審計,所涉機關包括財政、國土資源、住建、發(fā)改委、林業(yè)、農業(yè)等在內的多個系統(tǒng)。
  土地財政“大審計”的新聞傳出后,大多數普通老百姓,不但對這次“大審計”寄予厚望,而且對“大審計”的背后,還有四個“小期盼”:
  首先,“大審計”要做到大公開和大透明。新聞報道中有這樣一個“小片斷”:目前審計署對湖南省的土地審計已經悄然完畢,全程保密,審計結果也沒有對外公布。當然,湖南被看作是此次全國土地審計的一個試點模板,這或許是保密和不公開的原因。筆者期望,這次波及全國的“大審計”,應當做到公開透明,通過當地網絡等載體公布審計進程與結果,這不僅有利于公眾監(jiān)督,也有助于審計人員不搞暗箱操作。
  其次,此次“大審計”要掀起審計風暴,揪出一批土地“大老虎”。根據此前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的整改通報來看,在前三輪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有20個省份發(fā)現了房地產業(yè)腐敗,占比達95%。所以,希望此次“大審計”不能徒有虛名,讓喝土地財政“血”的腐敗官員,以及土地交易過程中的權力尋租官員一一亮相,讓腐敗現象無藏身之地,并受到法律的嚴懲。
  第三,土地出讓金用途之謎應解開。在政府財政管理制度上,明賬的稅收尚不能做到公開、透明,更何況明賬之外土地出讓金?政府收取土地出讓金的最終目標是為公眾謀福利,造福于百姓,如果說土地出讓金在使用上不能做到公正、公開和透明,甚至還用于行政開支和腐敗消費,那么就違背了“取之于地、用之于農”的宗旨。因此,人們有理由對這次“大審計”過程中,土地出讓金的用途——包括它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寄予很高期望,這個謎底應該大白于天下。
  最后,找到打開土地財政的“金鑰匙”。大審計被寄予醫(yī)治地方“土地財政”的期望。筆者以為,地方政府之所以對土地財政情有獨鐘,其根源在財權與事權的嚴重不相匹配上,用比較通俗的話講,地方政府的事多而錢少,因而才對“第二財政”戀戀不舍。由此看來,要想破解地方政府與土地財政這個死結,惟有動用財稅之矛,來攻以地生財之盾。具體點講,國家站在財稅的視角,來理順中央與地方財稅與事權,加快費改稅的進程,啟動稅收制度變革,使地方政府擁有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權,從而回歸到市場監(jiān)督者和守夜人的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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