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審計廳向其省人大常委會提交了2012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首次披露了9家省屬國有企業(yè)的審計情況及在30個省直政府部門“會議經費”的審計情況,這是在國家“八項規(guī)定”頒布實施后進行的審計情況。
  省屬國企審計報告結果顯示,部分企業(yè)存在多計利潤、多計資產、產權不明晰、工資計提列支不規(guī)范等違規(guī)問題,涉及金額少則幾千萬,多則數億。而以“八項規(guī)定”頒布執(zhí)行為背景的政府部門“會議經費審計”顯示,部分機關單位開的會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而且存在計劃外召開會議、在非定點酒店召開會議、會議費用違規(guī)入賬等問題。
  “八項規(guī)定”是往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方向走,但為什么還有那么多機關熱衷于開會,而且是多開會?這不是審計部門可以回答的問題。
  從1999年開始,“審計風暴”刮起。人們之所以對審計活動冠以“風暴”之名,在于審計報告開始公布,被審計出的問題、單位得到披露,其強度和烈度因為數據的公開而變得不同以往。但十多年過去,審計報告為公眾所呈現的問題,除了“規(guī)范性逐步提高,違法違規(guī)問題不斷減少”等籠統(tǒng)的表述,每年爆出的問題卻越來越趨同,涉案單位、部門也多是老面孔。當然存在這樣的可能,即往年的違規(guī)使用資金情況得到了糾正,新的審計報告給出的調查只是新犯的錯誤(盡管是同一類錯誤),但也正是這種尷尬的情況,讓人讀出“制度性腐敗”、“結構性問題”的真切含義。腐敗成為一種權力生活的常態(tài)方式,比具象的審計結果更令人揪心。
  “審計風暴”刮了這么多年,可能風暴的烈度依然強悍,但面對“年年審計,年年老問題”的尷尬局面,難保不讓公眾沒有了后續(xù)期待。政府部門資金使用的犄角旮旯,對審計也難保不生出抗體,有了免疫力。讓審計從風暴回歸常態(tài),并非要減輕審計的強度,而是希望其成為“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啟動問責”流程中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希望后續(xù)的責任追究、制度反思不再選擇性“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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