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優(yōu)化收入分配,縮小全社會收入差距,是“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草案中的施策重點之一。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2015年基尼系數(shù)為0.462,盡管已是連續(xù)第七年下降,但仍高于0.4的國際警戒線,貧富差距仍有較大改善空間。
稅收是調(diào)節(jié)二次分配的重要渠道。專家表示,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中超過60%為工薪階層繳納,個稅淪為“工資稅”的現(xiàn)狀急需改變。規(guī)劃綱要草案中提出的“全面推行非現(xiàn)金結算,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財產(chǎn)信息系統(tǒng)”是執(zhí)行個稅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性工作。
昨日,多個代表委員表示,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需要一個過程,在改革完成前,應當盡快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個稅起征點的話題幾乎每年都會成為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歷屆兩會上,包括格力董事長董明珠、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等在內(nèi)的多名代表委員都提出過上調(diào)個稅起征點至5000元的建議。
昨日,多位代表委員建議,個稅起征點至少為5000元。“在減輕普通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負擔的同時,使高收入群體不成為主要受益者”。
“贍養(yǎng)老人等支出應計稅前扣除”
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龍崗區(qū)南嶺村社區(qū)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張育彪擬提交《關于加快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度,適當減稅應對經(jīng)濟下行壓力的建議》,呼吁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稅。在該項改革完成前,則首先應當盡快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張育彪認為,加快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適當降低居民稅負,是當前積極應對經(jīng)濟下行壓力的客觀要求。“要重振經(jīng)濟,必須更加依賴于擴大內(nèi)需和消費,而減稅是非常直接有效的擴大消費的辦法”。
“迅速、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張育彪建議,落實以家庭為單位征稅的基本思路,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稅,“建立稅前扣除制度和家庭支出申報制度,合情合理考慮每個家庭特別是相對低收入家庭的實際負擔情況,將贍養(yǎng)老人、撫養(yǎng)子女、教育培訓、住房按揭貸款等重大項支出,在計稅前扣除”。
“年終獎一元之差多交數(shù)倍稅金”
本次人代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長沙市副市長何寄華帶來了一份細致的建議。
他算了筆賬,稱根據(jù)國稅總局2005年出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年終獎計稅方式可能導致不公平。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目前的年終獎計稅方式是,將總數(shù)目除以12個月,按得到的平均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何寄華說,對于年終計稅獎金處于稅率變化臨界點邊緣的納稅人來說,卻存在著明顯的稅負不公平問題,“可能年終獎多1塊錢,就要多交上千塊稅”。
例如,按目前計稅方法,18000元年終獎要繳稅540元,18001元卻要繳納1695.1元,只因核算到全年后,平均數(shù)相差0.08元,導致速算扣除數(shù)從0變成了105。
何寄華認為,不能因為一元之差導致個稅數(shù)倍之差,“這實際上是個分檔問題”。
就此,何寄華認為,應當科學界定計稅時間概念,因為年終獎是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取得的獎金,并非一個月的所得,不能簡單按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來計算,而應就年終獎單獨設計稅率和計算方法,以這樣解決上述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不公平問題。
“年終獎可參照月工資薪金的稅率標準來進行設計”,他說,但是年終計稅獎金和速算扣除數(shù)應當以年度為單位,例如不超過18000元的部分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為0;超過18000至54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為1260。
按照這種方式,18000元和18001元的差距,就只有0.1元,“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適當提高免征額影響稅收不大”
全國政協(xié)委員,原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介紹,所謂的“個稅起征點”準確來說應該叫個稅免征額。
對于個稅免征額,董大勝說,提高1000、2000免征額對個人所得稅影響不會太大,“只要加強稅收征管、對高收入的人應收盡收,(稅收)就沒有什么大問題。”
“一種方式是,稅收征管再嚴格一點,向高收入者征收累進稅。累進稅是指收入層級越高,使用稅率越高,現(xiàn)在我們采用超額累進稅,超過部分按照較高的征稅。另一種,全額累進稅,指的是不管你收入多少,只要達到一定基數(shù),就按照*6稅率征稅。這是區(qū)別。”
“全額累進稅對高收入限制和調(diào)節(jié)力度更大?,F(xiàn)在超額累進稅稅率*6是45%,已經(jīng)聽到很多人抱怨了。富人會說:賺點錢都被國家拿走了。窮人會說:你剩下的還不多嗎?
案例
“個稅起征點七八千合適”
某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張嘉(化名)年收入5萬
張嘉是北京市一家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每個月收入稅后四千多元,年收入5萬多。
張嘉目前工資水平達到個稅起征點,每個月繳納個稅大概十多元。據(jù)張嘉介紹,每個月還房貸3000多元,孩子上幼兒園園費、餐費加學習班每月至少2000元,加上日常花銷,他和妻子每個月最多攢一千多元。
張嘉認為,目前的個稅起征點過低,“雖然繳稅額不高,對生活看似影響不大,但按現(xiàn)在起征點,已經(jīng)覆蓋到我這樣的底層工薪階層,感覺個稅沒有起到縮小社會貧富差距的作用”。
對于將要進行的個稅改革,張嘉希望調(diào)高起征點,到七八千元比較合適。“一線城市很多人月入過萬。”
“建議以家庭為單位收稅”
證券公司員工許毅(化名)年收入15萬左右
許毅介紹,每個月需繳納個稅約三四百元,每個月最主要的花銷是房租和日?;ㄙM,“我和未婚妻一起,基本都是月光,沒有存款”。
許毅認為,個稅扣的有點多,將近凈收入5%,“其實稅率應該在1%之內(nèi)。”
許毅表示,按家庭為單位征稅更加合理,“一個家庭中有可能一個人收入高一個人收入低或沒有收入。如果不考慮家庭,收入高的人就會被收稅,但有可能他的收入要養(yǎng)活剩下的家庭成員。如果以家庭為單位,或能少扣稅。”
如果提高起征點,許毅表示,*4以8000為起征點。
“征稅覆蓋更多高收入群體”
金融企業(yè)高管張東平(化名)年收入百萬左右
張東平在一家金融企業(yè)做高管,根據(jù)企業(yè)經(jīng)營狀況每年繳納的個稅并不固定,但最少也要交十多萬的稅。
張東平說,現(xiàn)在的家庭生活和開支比較大,包括房貸、車子和子女教育以及日常的購物,“現(xiàn)在的孩子教育花費特別高,一年基本都在十多萬”。
張東平認為,應該提高起征點,至少提高到5000元,然后將來逐步實現(xiàn)以家庭為單位納稅,因為目前的操作難度感覺還是比較大,“應盡快降低個稅,釋放各個階層的購買力”。
張東平建議,應該增加個稅的征收級數(shù),將更多高收入群體納入征稅范圍,并加大監(jiān)督,防止逃稅漏稅。
本文來源:新京報;作者:王姝 黃穎 劉夏 郭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