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9月28日上午10點45分高頓網(wǎng)校小編整理出來的業(yè)界評論是:蘇格蘭都不是西方和其他地區(qū)的好榜樣。
  蘇格蘭獨立公投帶給我們的思考是:西方的問題根植于“分”的太過分,很多時候,號稱理性負責的個人主義實際上并不真能預見到其選擇的長遠結果并為其負責;而非西方、尤其是儒家文明的問題是“融”的太壓抑,以至于個體承擔了過多的代價,但卻缺乏發(fā)聲和參與的機會,有時候甚至導致周期性的系統(tǒng)崩潰。因此,在解決分裂的問題上,中西方應該借鑒各自的智慧,避免悲劇的極端。這一觀點值得關注。
  今天,2014年9月18日,英國首相卡梅倫可能不一定“心碎”,但聯(lián)合王國的確命懸一線。在班諾克本之戰(zhàn)這場蘇格蘭獨立戰(zhàn)爭取得艱難勝利700周年之際,“勇敢的心”的后嗣們正試圖動員400萬蘇格蘭人投票決定他們與英格蘭已經(jīng)持續(xù)了307年的聯(lián)合。無論分離還是聯(lián)合,即便最終的結果不過是一場虛驚,此次公投都將是一場可能導致地緣政治重大變化的政治事件,而其更大的意義還在于引發(fā)了國際輿論界的思考與論辯。
  一方面,英國的政客及各界人士都在苦口婆心、甚至威逼利誘來為挽留蘇格拉而努力,證明“蘇格蘭獨立毫無意義”,“在一起更好”;但也有論者從另一個方面欽嘆“這個問題正在通過令人吃驚的和平、自由、很多時候甚至友好的辯論得到討論”,贊美蘇格蘭公投是“文明的統(tǒng)獨之爭”,要讓其成為“典范”(《金融時報》中文網(wǎng),2月24日);而且,還毫不含糊地批評其他國家,尤其是中國對待分裂主義的態(tài)度。
  英國政府愿意讓國家1/3的土地和8%的人口和平分裂,而且是以一種協(xié)商一致、和平民主的方式,可謂令人驚嘆;其中的協(xié)商、民主與和平,也的確值得稱道。尤其是相較于19世紀中期美國以內(nèi)戰(zhàn)來回應公投,俄羅斯和烏克蘭以劍拔弩張的對峙來回應今年3月16日剛剛在克里米亞發(fā)生的公投,以及人類歷史上因為獨立和分裂而導致的種種慘劇,此次英國同意蘇格蘭公投中所體現(xiàn)的寬容,更是彌足珍貴。這里面的和平、民主、自由與協(xié)商,足以成為人類歷史上的寶貴遺產(chǎn)。但蘇格蘭公投本身能否成為典范,尤其是在非西方之外的地區(qū)能否得到廣泛認可,卻是十分可疑的。而事實上,無論是在西方還是其他地區(qū),蘇格蘭獨立都不是好榜樣。
  其實,因為歷史的積怨與現(xiàn)實的利益,英國挽留蘇格蘭的舉動好像并不是那么完全理所當然。英格蘭人和西方主流世界往往唏噓聯(lián)合王國三百多年的“美滿婚姻”,但實際上,這場婚姻在當初有一個并不心甘情愿的“新娘”。雖然在合并之后蘇格蘭曾經(jīng)與英格蘭共享了大英帝國的榮光,眾多蘇格蘭哲人也為不列顛思想增添了厚度,但人們遺忘了弱小一方的蘇格蘭是如何被英格蘭封鎖、圍堵、侵略、凌辱和以乘人之危的方式逼進“聯(lián)合”的。當然,人們要向前看。但除了歷史積怨,多年來輪流執(zhí)政的保守黨與工黨不顧國家長遠利益的派系黨爭,尤其是撒切爾夫人當政時帶來的痛苦回憶,都是蘇格蘭千方百計逃離的原因。因此,相當長的歷史時間、相當部分的蘇格蘭“民”,并未感覺到自己是聯(lián)合王國的“主”。所以,當英國衰落、獨立機會閃現(xiàn),尤其是發(fā)現(xiàn)自己家園里有巨大利好的北海油氣時,“受夠了”的蘇格蘭人當然想要選擇一場華麗的單飛。
  不過,現(xiàn)實主義的利益政治并不能從根本上解釋英國對待蘇格蘭獨立公投的寬容。真正關鍵的因素在于,蘇格蘭公投更多反映的是英國和西方獨特的價值觀與國家觀。
  與中國2000多年的大一統(tǒng)相比,版圖類似的歐洲卻始終處于邦國林立、小國征伐、宗教爭斗、分裂戰(zhàn)亂的狀態(tài),千年廝殺,直到20世紀中期二戰(zhàn)結束。研究表明,戰(zhàn)爭在給歐洲帶來災難的同時,也是歐洲近代科技突飛猛進的一個重要促進因素。特別是,戰(zhàn)亂的歷史與獨特的地緣環(huán)境,使得在西歐等歐洲大部分地區(qū)形成了自由冒險、重視商業(yè)的精神,而這些又有利于形成個人主義的價值觀,他們能夠先后從家族、宗教和國家的束縛中掙脫出來,強調個人主義的個體獨立,甚至推向極致,到達原子式的個人至上主義。其優(yōu)劣姑且不論,但它使得以西歐為中心的西方文化成為一種強調“分”的文化,人與人分、群與群分、人與群分。在這種價值觀下,自由及其所伴隨的民主、平等,自然分外寶貴,甚至是至高無上的價值。
  然而,由個人而推至國家,分離也成為西方政治的傳統(tǒng)。為了自由,不惜傾覆國家,鬧他個天翻地覆。這也是從一戰(zhàn)前一度只有19個國家的歐洲分裂為今天的45個國家,而且目前還有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意大利的撒丁島、德國的巴伐利亞等遍及歐洲的約30個地區(qū)鬧分離的深層原因。歷史上,歐洲的確有瑞典和挪威(1905年)、捷克和斯洛伐克(1992年)等幾次和平而成功的公投,西方學者和政治家也以“人權高于主權”、“民主”等對其進行理論的闡發(fā)。但這種強調個體、愿意分離的價值觀,恐怕才是更根本性的。當然,在現(xiàn)實利益面前,這種價值觀在西方的推行也并非一番風順,蘇格蘭公投即便在今天的歐洲也普遍不被認為是什么文明的典范,如果有實力,傻瓜才會讓分離主義者“公投”。有分裂之虞的國家,無不嚴防死守,抑制分離勢力的“公投”沖動;而西方歷史上,公投失敗或被扼殺的例證更多。
  正是由于這種重視個體的個人主義,也導致西方有著與其他地區(qū)不同的國家觀,最典型的就是社會契約論。契約論者認為,國家系由公民通過簽訂大契約讓渡一部分自己的權力而形成的,它不過是實現(xiàn)個人利益的工具,且其本身對個人利益也是一種威脅。對國家的不信任和警惕,始終是西方人緊繃的一根弦。社會契約論在西方得到了某種程度的印證,的確有英國、美國等國家在某種程度上是通過契約而建構的。這種契約就是憲法,國家構建的這種模式,可稱為“契約-合并”模式,其形成不僅是一個政治過程,更是一個法律和締約過程。其特征是憲法(契約)先于國家而存在。這是一個機械的國家觀,國家的形成不過是一個拼積木的過程,但每個積木都是獨立的實體。那么,既然可以訂立契約成立國家,自然也可以通過訂約(公投及其談判)來分裂國家。既然是通過締約而合并,那么,合并的一方,怎么能夠阻止平等的另一方要求分離呢?所以,所謂蘇格蘭“獨立”(independence),本質上應該是蘇格蘭“分離”(secession),用獨立一詞不過是為了喚起蘇格蘭人民對反抗的歷史記憶罷了。
  但關鍵是,在西方之外的許多其他地區(qū)并不存在這種西方式重個體、愛分離的價值觀,也不存在契約先于國家的國家觀。典型如重視大一統(tǒng)的儒家文明,更強調同舟共濟的集體互惠,王道無外的相濡以沫。大一統(tǒng)國家也不同于契約-合并型國家,她并非基于契約和法律而構建的機械體,而是人民融合一體的有機命運共同體,同氣連枝,不可拆分;所謂“公投”,自然就很難、甚至不可能進入他們的視野,更不可能被列入他們的日程,甚至成為不可接受的偽命題。
  蘇格蘭獨立公投帶給我們的思考是:西方的問題根植于“分”的太過分,很多時候,號稱理性負責的個人主義實際上并不真能預見到其選擇的長遠結果并為其負責;而非西方、尤其是儒家文明的問題是“融”的太壓抑,以至于個體承擔了過多的代價,但卻缺乏發(fā)聲和參與的機會,有時候甚至導致周期性的系統(tǒng)崩潰。因此,在解決分裂的問題上,中西方應該借鑒各自的智慧,避免悲劇的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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