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在瀏覽“業(yè)界評論”頻道的網(wǎng)友嗎?高頓網(wǎng)校小編邀您來閱讀這篇12月1日的文章——皮海洲覺得老九不能走因為保代還要混下去
  11月24日,中國政府網(wǎng)顯示,國務院決定取消的67項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中,包括原屬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保薦代表人資格審核取消。如此一來,保薦代表人的命運如何就受到業(yè)內(nèi)的廣泛關注。市場上甚至因此傳出保代制度“取消”、“猝死”,保薦代表人“退出歷史舞臺”等說法。
  市場之所以如此敏感,是因為保薦制度已成為目前A股市場非常重要的一項基礎制度,不論是新股發(fā)行,還是再融資,包括新三板將要推出的轉板制度,保薦人都是不可或缺的。而保薦代表人是保薦制度的當事人,如果保代“猝死”了,“退出歷史舞臺”,這保薦制度豈不也要壽終正寢了?所以,這件事情尤其令人關注。
  但保代制度“取消”、“猝死”的說法顯然只是一個誤會。國務院的決定只是取消了證監(jiān)會對保薦代表人的資格審核,但并不是對保薦代表人這個群體的取消?;诒K]制度對于中國股市的重要性,保薦代表人這個群體是萬萬不能退出歷史舞臺的。而從職業(yè)資格許可的角度來看,從兩年前開始,證監(jiān)會就將保薦代表人的注冊管理事宜下放到了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成為類似于證券從業(yè)資格的行業(yè)資格管理。因此,國務院的決定對于當前保薦代表人的命運并不構成任何實質性的影響。
  當然,有關保代制度“退出歷史舞臺”的說法,不排除也代表了某些投資者的一種愿望,或者暴露出一些投資者對保薦代表人不滿的一種情緒。因為當保薦制度淪落到“只薦不保”的時候,當保薦代表人淪為“最貴書法家”、只簽字拿錢而不保薦的時候,當保薦人與發(fā)行人同流合污沆瀣一氣的時候,甚至當保薦人與發(fā)行人結為利益共同體、成為發(fā)行人弄虛作假的高參的時候,保薦制度的有無確實不再重要了,甚至沒有保薦制度的存在或許更好。因此,某些投資者希望保代制度“退出歷史舞臺”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但保代制度顯然不能“退出歷史舞臺”。中國股市的舞臺還需要保薦代表人來挑重擔。因為中國股市發(fā)行制度的改革仍然還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這其中注冊制改革的推出已是箭在弦上。甚至在今年11月19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作出決定要“抓緊出臺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方案”,因此,注冊制改革的大幕拉開已經(jīng)為期不遠。
  而注冊制改革顯然離不開保薦制度的保駕護航,離不開保薦代表人的盡職盡責。因為注冊制與目前審核制的*5不同,就是證監(jiān)會不對發(fā)行人進行實質性的審核,而只做程序性審核,尤其是不對發(fā)行人的盈利能力作出判斷。而參照美國股市的做法,對發(fā)行人實質性審核的權限將下發(fā)給下一級部門,如在美國對IPO實質性審核主要集中在州一級層面,就我國的具體情況來看,IPO的實質性審核更適合交由滬深交易所來完成。如此一來,發(fā)行人質量的好壞就完全要依靠保薦機構與交易所來把關了。這其中如果保薦機構不對發(fā)行人質量把關的話,那么發(fā)行人的質量也就更加靠不住了。而這種把關的具體工作只能是由保薦代表人來完成??梢哉f,保薦代表人工作是否稱職,是否能挑起注冊制改革大梁,這事關注冊制改革的成敗。
  當然,如果保薦代表人還是“只薦不保”,還是試圖充當“最貴書法家”角度的話,那么這樣的保薦代表人是挑不起注冊制大梁的。因此,在這個問題上,就必須進一步完善現(xiàn)行的保薦制度,增加保薦人的責任,加大對保薦機構與保薦代表人的處罰力度。對于不稱職的保薦代表人,要取消其保薦代表人資格。而對于情節(jié)嚴重,比如涉及到發(fā)行人弄虛作假、欺詐發(fā)行情形的,不僅要取消保薦代表人資格,同時還要宣布其為終生市場禁入者,涉及到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還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與此同時還要追責保薦人及相關負責人的相應責任。只有加大對保薦機構與保薦代表人的處罰力度,保薦制度才能真正為注冊制保駕護航。鑒于注冊制改革已經(jīng)迫在眉睫,因此,保薦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工作也必須盡快跟上。(來源:大公財經(jīng))